第33章 马福根家门口的军靴印
“六点,辣斐德路,我家。”马福根说这话的时候,嘴里叼着半根烟,眼皮都没抬。
林晚端着搪瓷盆站在情报科门口,手指攥着盆沿,指节一下子就白了。“马科长,之前不是说七点送到办公室吗……”
“改了。”马福根把烟灰弹在地上,烟蒂在她布鞋边上滚了一圈,“明早六点,送到我家里来。地址你找张诚要。”
他这才抬起眼皮。那眼神不对劲,从她的脸上滑到手上,又从手上滑到腰,最后停在她围裙的系带上。
像在审犯人,又像在看一个女人。“听见没?”
“……听见了。”林晚弯腰把搪瓷盆搁在门口的矮凳上,转身走了。
走廊上没人,她走出七八步,右手才从围裙口袋里抽出来。手心里全是汗。
马福根让她去他家送早饭,肯定不是临时起意。他刚被周炳坤审了两个钟头,纸条的事还没查清,正满脑子想着是谁在害他。
大衣是她送洗拿回来的,这条线他不可能放过。但他没有证据。
没证据,就用别的法子试探。让她一个人去他家,关上门,在他的地盘上,她但凡有一点反应不对,就会被他抓住把柄。
要是她真只是个废物文书,就该被欺负,该哭,哭完回来继续干活。这就是他的法子。
林晚回到总务科,在角落的位子上坐下。张诚正在喝茶,看到她回来,拿杯盖磕了磕杯口。
“怎么了?脸白成这样。”“马科长说……让我明早六点,把早饭送到他家里去。”
张诚的杯盖停了一下。他放下茶杯,眉头皱了皱,又松开了。
“辣斐德路那个?”“嗯。”
张诚沉默几秒,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去就去呗,人家是情报科长,咱们得罪不起。早饭单子跟之前一样,别迟到就行。”
他说完就不再看她,低头翻起了报纸。林晚“嗯”了一声,拿起钢笔,继续抄文件。
笔尖划过纸面,沙沙作响。她的手很稳。
凌晨五点四十。弄堂里黑漆漆的,路灯灭了,天边一点亮光都没有。
林晚从阁楼出来,楼下王阿婆家的门还关着,老太太的呼噜声隔着木板传出来,一下一下的。她手里拎着食盒。
食盒是铁皮的,提手上缠了布条,不硌手。里面是一碗小米粥,两个白面馒头,一碟酱菜。
粥是滚烫的,刚在弄堂口老陈的摊子上买的。老陈天没亮就出摊,锅里总是热气腾腾。
去辣斐德路要走十五分钟。她走的东弄堂,绕了点路,但那条路上没有日军岗哨。
弄堂很安静,脚下的青石板湿漉漉的,布鞋踩上去,声音闷闷的。走到辣斐德路中段,她的脚步慢了一点。
马福根的住处在路南边,一栋两层的石库门房子,门脸不大,门口有棵歪脖子槐树。六点整。
林晚站在门口,把食盒换到左手。她低头看了一眼台阶。
青砖台阶上有水渍,是昨晚的雨留下的。水渍上面,印着两对脚印。
一对是布底鞋,尺码不大,应该是马福根的佣人或者女人穿的。另一对…… 林晚的瞳孔缩了一下。
皮鞋印。鞋底纹路很深,横竖交叉的斜纹,鞋跟还有个圆形的铁掌印。
是军用皮靴。这种花纹她见过。
冈村健手下的宪兵就穿这种靴子。但宪兵队的人不会凌晨跑来马福根家。
纹路再细看,鞋头偏窄,是日本三菱制靴的款式。这不是宪兵队的制式发放,更像是自己买的。
特高课。有人比她来得更早。
林晚收回目光,抬手敲了三下门。门从里面拉开。
马福根穿着白背心,皮带松松垮垮的,裤子也没提好。头发乱糟糟的,一脸油光,腮帮子上还有枕头压出的红印子。
他靠着门框,歪头看她。眼神黏糊糊的,在掂量一块肉,琢磨着从哪下刀。
“马科长,早饭。”林晚低着头,把食盒往前递。
马福根没接。他伸出左手,扣住食盒的另一边,五根手指正好压在林晚的手指上。
手心滚烫,指头上沾着烟灰和油腻,又粗又硬的,磨着她的指节。林晚的手指缩了缩,想抽出来。
他攥得更紧了。“急什么。”
马福根的嘴角歪了一下,说不清是不是在笑。他撑着门框的右手没动,身子往前倾了半寸。
隔夜的酒气混着烟味和口臭,全扑了过来。“马科长,粥要凉了。”
她的声音在抖。眼圈泛红,睫毛颤了两下。
马福根没松手。他低头看着那只被他攥着的手,手指冻得通红,指甲缝里有洗不掉的墨水印。
“林文书。”他的声音忽然压低,不再是平时的大嗓门,闷闷的从喉咙底下挤出来。
“昨天周处长找我谈了两个钟头。你知道为什么吗?”林晚的瞳孔动了一下。
她摇摇头,手指在食盒把手上捏得更紧,骨节都凸了出来。“有人在我大衣口袋里塞了张纸条。”
马福根松开左手,抬起来,食指在空中点了点。“我那件大衣,是谁送去洗的?”
“是我。”林晚的声音更细了,好像要碎掉,“可是马科长,我只是拿去又拿回来,我没有动过口袋里的东西……我连看都没敢看……”
“是吗?”马福根的右手从门框上拿下来,用食指和中指捏住了林晚的手腕。
不是抓,是捏。两根手指搭在她腕骨内侧,像是在掐她的脉搏。
一轻一重。“小林啊。”
他的嘴凑近她耳朵,酒气喷在她的脖子上,“你在七十六号是个什么角色,你自己清楚。”“别聪明反被聪明误。”
林晚身体抖的厉害,是从脊椎骨里传出来的哆嗦,控制不住。她的嘴唇发白,眼圈红透了,泪水在里头打转,愣是没掉下来。
她没挣脱,也没后退。就那么僵在那儿不敢动。
马福根松开了她的手腕。他一把拽过食盒,转身进了屋。
“砰——”门摔上了。门框上的灰掉了几粒下来。
林晚站在门口,两只手垂在身侧。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腕,马福根指头按过的地方,皮肤上留了两个浅红的印子。
然后她弯下腰,假装系鞋带。左手扶着台阶边沿,右手拨了拨鞋口的布。
眼睛扫过台阶下的泥地。那对军靴的脚印很清楚。
鞋尖朝着门口,脚跟朝着街面。来过,站过,又走了。
脚印的深度不均,左脚比右脚深。这个人的重心偏左,可能左手拿着东西。
脚印周围没有别的痕迹,说明他来的时候没带随从,是一个人。凌晨来马福根家,只身一人,穿着特高课的靴子。
佐藤的人?还是冈村健的?
林晚系好鞋带站起来,弯着腰,小碎步走出了这条小路。她走的很快,脚步又碎又急,肩膀缩着。
走出十几步,回头看了一眼,门还关着,没人跟出来。她攥紧空着的手,手心里都是冷汗。
马福根摸她脉搏的时候,她用了自我催眠的法子,把心率强压到九十次。换个普通人,这一下心跳得一百二,但她不能。
马福根虽然粗,可在街面上混了几十年,最会看人。一个害怕的女人,手腕发抖,脉搏却平稳,这比什么证据都管用。
所以她故意让身体发抖。全身的抖是真的,是她放开肌肉的控制,让紧张传到四肢。
手在抖,嘴唇在抖,脊椎也在抖。但脉搏的频率,她压住了。
控制在八十五到九十之间,比平时快一点,但不多。正好是一个被吓到但还没崩溃的人该有的心率。
马福根的手指只搭了不到三秒。三秒。
够了。他摸到的脉搏,会告诉他,这个女人确实害怕,但还没到要昏过去的地步。
就是一个胆小鬼被上司恐吓时的正常反应。不多,不少。
辣斐德路往东,拐进弄堂,再往北。林晚贴着墙根走,脚步又轻又快。
灰棉袄的颜色和砖墙差不多,天还没全亮,远远看去就融进了墙里。走到弄堂中段,她的脚步忽然停了。
右手边的墙角,有一块青砖比旁边的矮了半寸。砖缝里,有一个粉笔记号。
很小,一个圆圈,里面画了个十字。白色的粉笔灰嵌在泥灰里,不蹲下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
但林晚看见了。她浑身一僵,后背窜起一股凉气。
这是沈敬之的紧急联络信号,一个月来头一回。意思是:立刻接头,事态紧急,不能耽搁。
林晚蹲在砖缝前,盯着那个十字圆圈,看了整整三秒。弄堂里的风灌过来,吹的她额前的碎发一晃一晃。
远处天边终于裂开一条缝,灰白的光从云层后面挤出来,照在湿漉漉的青石板上,泛着冷光。她站起来。
手指无声的攥紧了袖口里的钢笔帽。铜夹子嵌进掌心,很疼。
这疼让她清醒。马福根门口的军靴脚印。
沈敬之一个月来第一次启用的紧急信号。两件事撞在了同一个早上。
林晚裹紧棉袄,低着头,迈着碎步消失在了弄堂深处。身后的粉笔记号,在晨光里白得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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