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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5章:平静的日子


“算”字去掉之后,日子反而平静下来了。

  没有预想中的狂喜,没有彻夜不眠的激动,没有那种“从今天起一切都不一样了”的戏剧性转折。一切都很平静。曹诚还是每天给她买早饭,孙小雨还是每天在墨绿色本子上写他。周三还是去游泳馆,周日还是去图书馆。日子和以前一模一样,但那个“算”字不在了之后,孙小雨觉得自己走路的时候,脚底踩的地更实了。不是水泥地的那种实,是土地的那种实。有根了。

  周四,曹诚给她买了一个烤红薯。

  天冷了,学校门口多了一个卖烤红薯的老头,推着一个铁皮桶做的炉子,红薯的香味能飘出一条街。曹诚买了一个,很大,用报纸包着,递给她的时候烫得他在两只手之间来回倒腾。孙小雨接过来,掰成两半,把大的一半给了他,小的一半留给自己。曹诚看着那大半,说“你干嘛”。她说“分着吃”。他说“我买给你的”。她说“你买给我的就是我的,我分一半给你,你有意见吗”。曹诚看了她一眼,没说话,接过那半红薯,咬了一口。红薯很烫,他吸了一口气,嘴里冒着白气。孙小雨看着他被烫到的样子,笑了。

  “烫吗?”她问。

  “烫。”

  “那你怎么不吹一下?”

  “我怕吹凉了不好吃。”

  孙小雨低下头,看着手里那半红薯。红薯是金黄色的,冒着热气,在冷空气里凝成一团白雾。她用勺子挖了一口,放进嘴里。很甜。不是糖的那种甜,是那种从地里长出来的、被太阳晒过的、被火烤过的甜。这种甜需要时间。红薯在地里长了好几个月,被人挖出来,放在铁皮桶里烤很久,才能变成这么甜。

  她觉得她和曹诚之间的感情也是这样。不是一蹴而就的甜,是慢慢累积的、被时间和经历烤出来的甜。

  “曹诚,你觉得我们以后会怎样?”

  曹诚咬了一口红薯,嚼了很久。他吃东西一直很慢,每一口都嚼很多下。孙小雨等了他大概二十秒,他才咽下去,说了一句“会很好”。

  “怎么个好法?”

  “就是很好。我说不清楚。但我知道会很好。”

  孙小雨把那半红薯吃完了,用报纸擦了擦手,把手伸进他的口袋里。他的口袋很大,很暖,她的手放进去的时候,他的手也在里面。两只手在同一个口袋里,手指碰在一起,握住了。十指扣在一起,和平时一样。

  “那你不用说清楚。我知道你说的‘很好’是什么意思。和我的‘很好’是一个意思。”

  “你又知道了。”

  “我就是知道。”

  曹诚握紧她的手,在口袋里,没人看见。两个人站在校门口的梧桐树下,冬天的风从北边吹过来,很冷,但口袋里的手很暖。红薯的热气散了,报纸凉了,但口袋里那双手的温度没有散。

  周五,一件小事。

  孙小雨在走廊上被一个女生拦住了。那个女生是隔壁班的,戴眼镜,扎马尾,手里拿着一封信。粉色的信封,心形的贴纸。她站在孙小雨面前,问了一句“你是曹诚的女朋友吗”。孙小雨说是。那个女生把信递给她,说“那请你帮我把这个给他”。孙小雨接过信,看了一眼,粉色的,心形的贴纸,很香。她没有打开,但她知道里面写的是什么。

  她拿着信走回教室,走到曹诚桌前,把信放在他桌上。

  “有人给你的。”

  曹诚看了一眼。“什么东西?”

  “信。粉色的。”

  曹诚看着那封信,没有打开。他抬起头看着孙小雨。

  “你不打开看看?”孙小雨问。

  “不看。”

  “为什么?”

  “因为我不想知道。”

  孙小雨把那封信拿起来,在他面前晃了晃。“万一里面写的是很重要的事情呢?”

  “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事情已经写在我手心里了。”

  孙小雨看着他,把手里的信折了两折,放进了自己的口袋里。她没有扔掉,也没有还给那个女生,就是放在口袋里。和所有其他的纸放在一起。口袋里又多了一张纸。粉色的,心形贴纸,很香。和其他那些泛黄的、有折痕的、被反复折叠的纸挤在一起。她不知道为什么要留着这封信,也许是因为这是第一次有人通过她来向曹诚传达心意,这封信证明了一件事——曹诚是会被别人喜欢的。但他在被别人喜欢的时候,选择了不看那封信,说了一句“最重要的事情已经写在我手心里了”。这句话值得被记住。所以她把信留下了。

  周六,游泳馆。

  曹诚今天不打工,他们是来游泳的。孙小雨带了泳衣,深绿色的那件,就是她第一次在水底吐泡泡穿的那件。她换好出来的时候,曹诚已经在池边等了。他穿着一件黑色的泳裤,上身赤裸。孙小雨第一次看到他不穿衣服的样子。他的肩膀很宽,锁骨很明显,胸口的皮肤比脸白了一个色号。他看到她出来,把泳镜戴上,跳进了水里。水花溅起来,溅到孙小雨脚上。她蹲下来,把手伸进水里试了试温度。凉。深吸一口气,滑了进去。

  水漫过肩膀的瞬间,她觉得自己安全了。水还是那个水,泳池还是那个泳池,但一切都不一样了。上一次她在水里吐泡泡的时候,曹诚还不是她的男朋友。现在他是了。他在水里等她。她潜下去,游到他身边,从水里钻出来,抹了一把脸上的水。

  “你来追我。”曹诚说。说完他游了出去,自由泳,很快。孙小雨在后面追,蛙泳,很慢。她追不上他,但她一直在追。她追到泳池尽头的时候,他已经折返回来,和她擦肩而过。擦肩的瞬间,他的手在水下碰到了她的手。不到零点一秒,一个很小的触碰。孙小雨停下来,站在水里,看着他的背影。他游到对面,转身,又游了回来。游到她面前的时候,他从水里站起来,水从他的肩膀往下流。

  “你追不上我。”他说。

  “你太快了。”

  “是你太慢了。”

  “那你等我一下。”

  曹诚看着她,把泳镜推到额头上。“我不等你。你自己追上来。”

  孙小雨看着他的眼睛,知道他不是在说游泳。他在说别的。他在说“我们之间的距离,你要自己走过来。我不会往回走,但我会在原地等你”。这和他在本子上写的那句话是一个意思——“本子写满了没关系,还有我”。他不会动,他会一直在那里。但她得自己走过去。

  “你站在原地别动。”孙小雨说。

  “好。”

  孙小雨深吸一口气,游了过去。她游得很慢,蛙泳,一下一下的。她从浅水区游到深水区,从曹诚的左边游到他的面前。她游到他的时候,已经喘得不行了,双手撑在池边,大口大口地呼吸。曹诚看着她,笑了。

  “你游了十五米,喘成这样。”

  “我肺活量小。”

  “那你以后多来游。”

  “你给我免费券吗?”

  “你不用券。”

  孙小雨笑了,用脚蹬了一下池壁,整个人浮在水面上,仰面朝天。天花板上那些光纹在晃动,蓝色的,白色的,像一幅不断变化的水彩画。她漂浮着,曹诚在她旁边,也仰面漂浮着。两个人的肩膀偶尔碰在一起,碰一下,分开,又碰一下。

  “曹诚,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我们没有在一起,现在会怎样?”

  “没有。”

  “一次都没有?”

  “一次都没有。因为我们已经在一起了。想那些没有意义。”

  孙小雨侧过头看着他。他的侧脸在水面上半浮半沉,耳朵在水里,听不到声音。她大声说了一句“你耳朵进水了”。他听到了,歪了歪头,把水倒出来。

  “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你耳朵进水了。”

  “不是这句。前面那句。”

  孙小雨想了想。“我说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我们没有在一起,现在会怎样。”

  曹诚转过头看着她。“不会怎样。但我们现在在一起了,所以不要想那些。”

  孙小雨没说话。她把手从水里伸出来,抓住他的手。两只手在水面上方握在一起,水滴从指缝间滴下去,滴在水面上,激起一圈一圈细小的涟漪。那些涟漪向外扩散,碰到池壁,折返回来,和其他涟漪交错在一起。

  “好。不想。”

  周日,孙小雨在家里翻那个墨绿色的本子。本子快写满了,还剩最后几页。她把本子从头翻到尾,从第一页的“今天是我们在一起的第三天”翻到了昨天的“你站在原地别动,好”。翻完之后她把本子合上,放在枕头下面。她闭上眼睛,脑子里自动播放着过去一个多月的画面——像一部没有剪辑过的电影,很长,很慢,很多重复的镜头。但每一帧她都不想删。

  她想起曹诚说“你在看我吗”的时候,那个在讲台上回头的眼神。想起他在她手心写“確”的时候,食指在掌心停留的那一下。想起他说“最重要的事情已经写在我手心里了”的时候,看都没看那封粉色信封的表情。这些画面在她的脑子里打了一个结,一个很紧的、解不开的结。她不打算解了。就让它在那里。结得越紧越好。

  手机震了。曹诚发来一条消息。

  「本子写完了吗?」

  孙小雨:「快了。还剩三页。」

  曹诚:「写完了给我。」

  孙小雨:「你要干嘛?」

  曹诚:「存着。」

  孙小雨:「你存我的本子干嘛?」

  曹诚:「你的第一本我存了。第二本也要存。」

  孙小雨:「那你以后会不会把我所有的本子都没收?」

  曹诚:「会。等你写完一百本,你就不用写了。因为到时候你要说的,我都会背了。」

  孙小雨看着这条消息,把手机扣在胸口,闭上眼睛。她会写完一百本的。不是因为她话多,是因为曹诚每天都会做新的事情,说新的话,让她不得不写。他今天做的“新事情”是——说了“等你写完一百本,你就不用写了”。这句话够她写一页。

  她翻开本子,新的一页。

  “今天他说,等我写完一百本就不用写了,因为到时候我要说的他都会背了。他不知道,我要说的其实一直只有一句话。那句话从第一本就开始了,到现在还没写完。那句话很短,只有三个字。但我觉得我可以写一百本、两百本、一千本。因为那句话的每一个字,都可以被写成无数种样子。我想把所有样子都写给他看。这样当他背出那句话的时候,他背的不是三个字,是所有那些字的所有样子。”

  写完她合上本子,关了台灯。窗外的月光透过窗帘,在天花板上投下一道细细的白线。白线照在裂纹上,裂纹变成了白色的。白色的裂纹像一条路,从灯座出发,通向墙角,通向那个Y字形的分叉口。她在分叉口停下来,选了左边那条路。

  左边的那条路,通向曹诚的方向。

  她不知道那条路的尽头是什么。但她已经在路上了。走了很久了。从翻到复习册上那三个字的那天开始,她就上路了。走了三十多天,走了几百页本子,走了无数个手心上的字。她还在走。不累。她可以一直走。

  周一,曹诚迟到了。

  他从来不会迟到。每天七点二十之前,他一定会坐在那个靠窗的位置上。但今天,七点二十五了,他的座位还是空的。孙小雨看着那个空座位,手不自觉地攥紧了笔。她给他发了一条消息。「你在哪?」没有回复。七点三十,没有回复。七点三十五,没有回复。她开始打电话,没人接。她的心脏开始加速,不是见到他时的那种加速,是一种更原始的、更本能的、和恐惧有关的加速。她开始想象各种可能性——他是不是生病了?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是不是在路上被人撞了?是不是手机丢了?每一个想象都比上一个更糟糕。

  七点四十二分,曹诚从前门走进来。他的头发是湿的,校服上有一大片水渍,脸色不太好。他走到座位上坐下,没有看她。孙小雨从座位上站起来,走到他面前。

  “你怎么了?”

  “没事。睡过头了。”

  “你头发怎么是湿的?”

  “洗脸的时候弄湿的。”

  “你校服上怎么有水?”

  曹诚抬起头看着她。他的眼睛里有一种她从来没见过的情绪——不是愤怒,不是悲伤,是那种做错了事不敢说的孩子的表情。

  “我迟到了。”他说。

  “我知道。我问你为什么迟到了。”

  “睡过头了。”

  “你撒没撒谎?”

  曹诚看着她,沉默了两秒钟。“自行车坏了。我跑来的。跑了四十分钟。跑到学校的时候已经晚了,我在洗手间洗了一把脸,把汗冲了一下。”

  孙小雨看着他湿透的头发和被汗水浸湿的校服。他跑了四十分钟。从家到学校,平时骑车二十分钟的路,他跑了四十分钟。因为自行车坏了,因为他想赶上第一节课。他跑得浑身湿透了,冲进洗手间洗了一把脸,然后走进教室,坐在她旁边,说“睡过头了”。他不想让她知道他为了一节早自习跑了四十分钟。他在怕什么?怕她担心?怕她觉得他傻?还是怕她会因为他做了这件事而对他更好?

  “你跑了四十分钟,就为了上第一节课?”

  “嗯。”

  “你可以请假的。迟到一节早自习不会死。”

  “我不想错过。”

  “错过什么?”

  曹诚看着她。“错过你。”

  孙小雨站在他面前,在早自习的读书声里,在周围所有低头读书的同学中间,忽然觉得鼻子很酸。她没有哭。她把那股酸意咽下去了。

  “曹诚,你以后不要跑了。迟到就迟到。我会等你。不管你什么时候来,我都在。”

  “你说过这句话了。在你的本子上。最后一页。”

  “我说过。但我可以再说一次。我会等你。不管你来多晚,我都在。”

  曹诚没说话。他伸出手,把她的手握住了。他的手很凉,跑了四十分钟之后被风吹凉的。孙小雨用双手包住他的手,想把他捂热。他的手太大了,她包不住,但她用力包着,把自己的温度一点一点地传过去。

  “暖和了吗?”她问。

  “嗯。”

  “还凉吗?”

  “不凉了。”

  “那你以后还跑不跑了?”

  “不跑了。”

  “你确定?”

  “确定。因为你说你会等我。你说的话,我都信。”

  孙小雨松开他的手,回到自己座位上。她把墨绿色本子翻开,新的一页。本来只剩三页了,写完这一页就只剩两页。她写得很慢,因为她的手还在发抖。

  “今天他为了不迟到,跑了四十分钟。我不想让他跑,我说我会等他。他信了。他说‘你说的话,我都信’。这句话我要记住。不是因为这句话好听,是因为他在说这句话的时候,看着我的眼睛。他看我的那个样子,我从来没在任何人眼里见过。那不是信任,比信任更深。那是把他的全部交给我了。”

  写完之后她把本子合上,放回书包。她的书包里现在有一个墨绿色的本子、一个深蓝色的本子、一包心相印纸巾、一盒感冒灵颗粒、一颗晒干的橙子皮、一个粉色的信封、无数张折好的纸。书包很重,但她不觉得重。她背着这些东西,像背着一座很小的房子。房子里住着她和曹诚。

  周二,孙小雨在曹诚的课本上发现了一样东西。

  不是她画的猫,是一张贴纸。很小的贴纸,橙色的,圆形,贴在他课本的扉页上。她仔细看了看,认出那是那颗橙子上的贴纸。她剥橙子的时候把贴纸撕下来贴在桌上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他拿走了。

  “你拿我的橙子贴纸干嘛?”她问。

  “因为它是橙色的。”

  “然后呢?”

  “橙色是你。橙色是夕阳的颜色,是糖纸的颜色,是你给我的第一颗糖的颜色。”

  孙小雨伸出手,摸了摸那张贴纸。贴纸的边缘已经翘起来了,随时会掉。它被贴在那里,没有人会注意到它的存在。但曹诚注意到了。他把这颗橙色的、小小的、边缘翘起的贴纸,贴在了他每天都会翻开的课本的扉页上。这样他每次翻开课本,第一个看到的不是课本的名字,不是他的班级和姓名,是橙色。是她。

  “曹诚,你真的很奇怪。”

  “哪里奇怪?”

  “你会在课本上贴橙子贴纸。你会把我吃过的糖纸叠成方块塞进口袋里。你会在我手背上画句号然后贴上透明胶带。你做的这些事情,没有人会看到。你自己也不会经常看。但你就是做了。你把它们放在那里,好像只要它们存在就够了,不需要被任何人看到。”

  曹诚看着她。“你看到了。”

  “那是因为我在看你。如果我不看你呢?这些事就没人知道了。”

  “你知道就够了。”

  孙小雨看着他,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如果有一天她不在了,这些贴纸、糖纸、句号、手心的字,会怎样?它们会被遗忘,被丢弃,被时间抹去。但此刻它们存在。此刻她看到了,知道了,记住了。这也许就是曹诚做这些事情的全部意义——不是为了永恒,不是为了被后人发现,不是为了成为什么传奇。就是此刻。她看到了。

  “你盯着我发什么呆?”曹诚问。

  “在想你。”

  “我就在你面前,你想什么?”

  “就是因为你在面前才想。你不在面前的时候我不敢想,因为太想了会难受。”

  曹诚看着她,把手伸进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放在桌上。是一颗糖。橙色的,水果味,和她当初给他那颗一模一样。

  “你什么时候买的?”

  “上周。在超市看到的。”

  “你怎么不早给我?”

  “在等合适的时机。”

  “现在就是合适的时机?”

  “嗯。因为你在想我。想我的时候吃一颗糖,就不会那么难受了。”

  孙小雨拿起那颗糖,剥开糖纸,把糖塞进嘴里。橙色的,甜的,和她给他的那颗一样。但她给他的那颗是甜的,这颗是更甜的。因为她不是在给他,是他给她。她吃着他买的糖,看着他坐在她面前,觉得“想”这个字变成了一个很轻很轻的东西。轻到不需要难受了。因为他在。想他的时候他就在面前,看着他,就不用想了。看到就行了。

  她把糖纸叠成一个小方块,放到他手里。

  “还你。”

  “这是你的。”

  “我给你的就是我的。你先帮我存着。”

  曹诚看着手里那个橙色的小方块,把它放进了口袋里。口袋里有糖纸、贴纸、纸条、本子、橙子皮。口袋很满。他没有清理,也没有打算清理。他会一直留着。留到口袋破了,东西都掉出来了,他再把它们捡起来,换一个更大的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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