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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章 正气歌


金绍白入府后第一次在众人面前亮相,是在光绪二十五年三月,清明节。

按规矩,王府所有子孙都要到祠堂祭拜祖先。金绍白作为新入谱的“六少爷”,也要参加。

那天一早,赵妈给他换上了一身新衣裳——宝蓝色的锦袍,玄色的马褂,脚上蹬着黑缎面的朝靴,腰上系着白玉带钩。赵妈给他梳了头,用发油把那一头黑白掺杂的头发抿得整整齐齐,编成一条辫子,辫梢系了一颗翡翠珠。

金绍白站在铜镜前,看着镜子里的人,几乎不认识自己。

镜子里的人眉目如画,唇红齿白,身姿挺拔,像一株新竹。哪里还有半点醉月楼泥鳅的影子?

但他摸了摸鬓角的白发,那缕缕银丝还在。那是他唯一不肯遮掩的东西。

“走吧。”他说。

祠堂在王府东边,三进院落,正殿里供着祖宗牌位,从大清开国到端郡王祖上,一共十几块。殿内香烟缭绕,庄严肃穆。

金绍白到的时候,所有人都已经在了。

王爷载琮坐在正中的太师椅上,穿着一身石青色的常服,脸色有些憔悴。他今年四十七岁,但看起来像六十,两鬓斑白,眼袋很深,一副被酒色掏空了身子的模样。

这是金绍白进府后第一次见到父亲。或者说,是他第一次正式见到这个给了他生命却从未认过他的男人。

载琮看了他一眼,眼神很复杂——有愧疚,有尴尬,有一丝不易察觉的骄傲,但更多的是一种疲惫的漠然。

“来了?”载琮说。

“来了。”金绍白说。

父子之间,这就是全部的对话。

大太太静澜站在载琮身边,穿着一身绛紫色的旗袍,头上戴着点翠的首饰,端庄大气。她朝金绍白微微点头,示意他站到自己身后。

二姨太张氏站在另一边,五十来岁,保养得宜,脸上搽着厚厚的粉,一双三角眼透着精明。她看到金绍白,嘴角一撇,小声对身边的大少爷金绍祺说了句什么。金绍祺冷笑了一声。

大少爷金绍祺穿着一身官服,趾高气扬地站在前排。他今年二十岁,已经在理藩院做了笔帖式,虽然官不大,但毕竟是朝廷的人。他脸上的烫伤已经好了,但下巴处还有一块淡淡的疤痕,被胡子遮着。

他看着金绍白,眼神像毒蛇。

祭祀开始了。管家念了祭文,烧了纸钱,上了香,所有人都跪下行礼。金绍白跟在静澜身后,规规矩矩地磕了头。

礼毕,众人起身。金绍祺突然开口了。

“阿玛,儿子有一事不明。”

载琮看了他一眼:“说。”

金绍祺指了指金绍白:“这位六弟,按族谱是额娘的嫡子。但儿子听说,他的生母并非额娘,而是……外面的一个女人。儿子想知道,这六弟的生母究竟是谁?为何从未在府中出现过?”

祠堂里一片寂静。

所有人都看着金绍白。二姨太张氏嘴角微微上扬,三姨太李氏低着头假装没听见,四姨太王氏在袖子里暗暗竖了个大拇指给张氏——她们早就想发难了,只是一直没找到机会。

载琮的脸色变了变,但没有说话。

静澜捻着佛珠,面不改色:“绍祺,今天是祭祖的日子,不宜说这些。”

“额娘,正因为是祭祖,才要说清楚。”金绍祺不依不饶,“祖宗在上,子孙的血脉不能混淆。六弟的生母是谁,总该有个交代吧?”

静澜刚要开口,金绍白说话了。

“大少爷想知道我的生母是谁?”金绍白的声音不大,但很清晰,在祠堂里回荡,“我可以告诉你。但我先问你一个问题。”

金绍祺冷笑:“你说。”

“大少爷读圣贤书,可知《正气歌》第一句是什么?”

金绍祺一愣。他哪里读过什么《正气歌》,他在衙门里混日子,整天就是吃酒应酬,书早扔到九霄云外了。

金绍白不给他反应的时间,直接背了出来: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于人曰浩然,沛乎塞苍冥。”

他背得很慢,一字一顿,每个字都像钉子一样钉在地上。

“大少爷,你可知文天祥写这首《正气歌》的时候,是什么处境?”

金绍祺脸色铁青,说不出话。

金绍白继续说:“他在元大都的牢里,关了三年。三年里,他受尽折磨,但他没有屈服。因为他心中有一股正气——这股正气,不是来自他的出身,不是来自他的家世,而是来自他的内心。”

“大少爷问我的生母是谁?我的生母,是一个教我背这首诗的女人。她没有读过什么书,没有显赫的家世,但她教会了我一件事——做人,不是看出身,是看骨气。”

金绍白说完,朝载琮和静澜各鞠了一躬,转身走出了祠堂。

祠堂里鸦雀无声。

载琮看着金绍白的背影,嘴唇动了动,最终什么都没说。

静澜捻着佛珠,嘴角微微上扬。

金绍祺站在原地,脸涨得通红,像被人扇了一巴掌。

那天晚上,金绍白回到自己的房间,静澜来了。

她端着一碗莲子羹,放在桌上。金绍白正坐在桌前练字,写的是《正气歌》的第一句——“天地有正气”。

静澜看了看他的字,说:“你的颜体写得很好了。”

“顾先生教得好。”

静澜沉默了一会儿,说:“今天的事,你不该那么做。锋芒太露,会招人恨。”

“我不露锋芒,他们也恨我。”金绍白头也不抬,“太太,在这个家里,我做什么都是错。与其缩着脖子做人,不如挺直腰杆。”

静澜叹了口气:“你不怕他们对付你?”

“怕。但我更怕对不起我娘。”金绍白停下笔,抬起头看着静澜,“太太,我娘教过我一句话——人字一撇一捺,互相撑着。她撑着我的时候,她替我挡了所有风雨。现在她不在了,我得自己撑着自己。”

静澜看着他,眼眶微微泛红。

“你娘是个好女人。”她说,“我比不上她。”

金绍白摇了摇头:“太太,您也是个好人。我娘……她要是知道您这样待我,她会感激您的。”

静澜站起身,走到门口,停了一下,没有回头。

“早点睡,明天还要读书。”

她走了。

金绍白坐在灯下,看着自己写的字,看了很久。然后他把那张纸折起来,放进抽屉里。抽屉里已经有了厚厚一沓——都是他写的“天地有正气”。

每一张都是。每一张都不是。

因为他心里知道,他背《正气歌》的时候,心里没有正气。他有的,是一股憋了十三年的怨气,是一团烧了十三年的火,是一个十三岁的孩子对这个世界全部的恨。

但那又怎样?

至少,他让那些看不起他的人知道了一件事——他,金绍白,不是好欺负的。

他,泥鳅,不是野种。

(第一卷·完)



第一卷后记

这一卷写完了。

十三年的时光,从光绪十一年写到光绪二十五年,从柴房里的婴儿写到祠堂里的少年。金绍白走过了一条怎样的路?从被世界抛弃,到被一个陌生的女人接纳;从青楼的脂粉堆里,到王府的深宅大院;从“泥鳅”到“金绍白”——他变了吗?变了,也没变。

他变的是身份、地位、学识、眼界。他不变的是骨子里的那点东西——那点从柳如烟身上继承来的倔强,那点在醉月楼里浸泡出来的机敏,那点在苦难中淬炼出来的坚硬。

但坚硬的东西,也最容易折断。

接下来的故事,会更复杂。金绍白将不再是那个只会用巴豆报复的小孩子。他将学会用更高级的手段——权谋、智慧、人脉、时代的力量。他将成为一个时代的偶像,一个被无数人仰望的存在。但他也将一步步走向毁灭,走向他自己选择的、无法回头的深渊。

这一切的起点,是一个女人对另一个女人的亏欠,是一个母亲对儿子的遗言,是一个孩子对世界的恨意。

静澜说:“你长得像你娘。”

柳如烟说:“你姓金,但这个姓,是你自己挣的。”

泥鳅说:“娘,你不要死。”

而命运说:我听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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