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乡试开场
朱文远听得哭笑不得,只能含糊地应付道:“娘,她只是个贴身侍女。”
“我现在满心都是科举,哪有心思考虑这些。”
李氏却是不信,越看白飞燕,越是满意,觉得这就跟戏文里唱的“红袖添香,才子佳人”一模一样。
当晚,她便自作主张,特意将白飞燕的住处,安排在了朱文远卧房的隔壁。
白飞燕在朱家的日子,过得有些受宠若惊。
李氏非但没有把她当下人使唤,反而嘘寒问暖,关怀备至,每天都让厨房给她做好吃的,还拉着她去城里最好的布庄扯料子做新衣裳,简直比对亲闺女还好。
这让白飞燕心中既温暖,又惶恐。
她知道,朱夫人这是把她当成未来的儿媳妇在看了。
每当想到这里,她的心就跳得厉害,既有甜蜜,又有不安。
她不敢有非分之想,却又忍不住会偷偷地去看那个在灯下苦读的少年身影。
朱文远在家中休整了两日,便去巡视了一番自家的“状元卤”总店。
他发现,父亲朱从武将生意打理得井井有条,不仅在金陵站稳了脚跟,甚至还在周边的几个县城,都开了分店,生意做得是红红火火。
朱文远对此十分满意,他将自己在京城观察到的商业机会,以及想要组建商队,打通南北商路,去北方贩运皮毛和药材的想法,跟父亲简单说了一下。
朱从武虽然听不懂什么“商业布局”、“资本运作”,但他对儿子,有着一种近乎盲目的信任。
“儿啊,家里的事,你不用操心。”
“如今咱们家有的是银子,你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爹都听你的!”
有了父亲的支持,朱文远心中大定。
又过了两日,他便带着白飞燕,和早已被调教得服服帖帖的书童朱文杰,再次启程,前往金陵府,准备参加八月份的乡试。
堂哥朱文杰自从上次县试之后,彻底认清了自己和朱文远之间的差距。
如今能跟在朱文远身边,当个书童,对他来说,已经是天大的造化了。
他一路上小心伺候,不敢有丝毫懈怠。
抵达金陵府后,福满楼的金掌柜,早已在门口恭候多时。
“哎哟!朱公子,您可算来了!”金掌柜一见朱文远,便如同见到了亲爹一般,热情得不得了。
“小的早就给您把听雨轩留好了!这可是专门给未来的朱解元公准备的!”
朱文远笑着谢过,便在福满楼安顿了下来。
考试前的最后三日,他没有再出去应酬,而是谢绝了所有访客,将自己关在听雨轩里,规律地温书,静心地练字。
白飞燕则在一旁,为他焚香煮茶,红袖添香,日子过得平静而又温馨。
终于,八月初八,乡试之日,到来了。
这一日,天还未亮,整个金陵城便已苏醒。
成千上万的考生,从四面八方,涌向了位于城南的贡院。
朱文远在贡院门口,遇到了不少林家书院的同窗。
众人见到他,纷纷上前行礼问好,预祝他旗开得胜,夺得解元。
人群中,一个熟悉的身影,让他微微挑了挑眉。
是高航。
那个曾经在府试时,与他针锋相对,最后却惨败吐血的死对头。
此刻的高航,早已没了当初的嚣张气焰。
他看着被众人簇拥,意气风发的朱文远,眼神复杂无比。
有嫉妒,有不甘,但更多的,是一种深深的畏惧。
他知道,自己与眼前这个少年,已经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了。
最终,他还是没有敢上前来挑衅,只是在人群中,灰溜溜地低下了头。
“开门——”
随着一声悠长的号令,贡院那两扇沉重的朱漆大门,缓缓打开。
考生们开始排队,接受入场检查。
乡试的搜检,比院试时,要严苛十倍不止。
所有考生,都必须脱去外衣,解开头发,由兵丁从头到脚,仔细搜查,防止夹带任何纸张。
就连带来的干粮,都要被切开检查。
所有的文具,包括笔墨纸砚,都由贡院统一提供,考生不得自带。
朱文远神色平静地通过了搜检,提着一个考篮,走进了那座决定了无数读书人命运的巨大院落。
他找到了自己的号舍。
那是一个不足一丈见方的狭小隔间,只有一块木板,白天是桌子,晚上是床。
考生们将在这里,度过整整九天六夜。
吃喝拉撒,全在其中。
对于许多养尊处优的世家子弟来说,这简直就是一场噩梦。
但对于朱文远来说,这却不算什么。
他静静地坐在号舍里,看着外面高高的围墙和森严的守卫,心中一片沉静。
“当——”
一声清脆的锣响,回荡在贡院的上空。
江南乡试第一场,正式开始。
朱文远坐在那狭小得几乎无法转身的号舍内,心态却沉稳如水。
他缓缓地铺开试卷,目光落在上面的题目上。
第一场考的是经义,分为《四书》文三篇,《五经》文四篇,外加一首“家国”主题的七言律诗。
题目虽然刁钻,涵盖了儒家经典的方方面面,但对朱文远来说,却都在他的射程范围之内。
这几个月在京城,他不仅在柳景明的指导下,接触了大量实际政务,更是在国子监的藏书楼里,将七十万卷藏书,几乎翻了个遍。
他如今的学识储备,早已远超当世任何一个大儒。
更何况,他还有着过目不忘的逆天天赋,和来自后世的超前思维。
他没有急着下笔,而是不疾不徐地研着墨。
墨汁在砚台中,一圈一圈地化开,他的脑海中,也如同高速运转的计算机一般,迅速地调取着所有相关的知识。
前世的记忆,今生的苦读,师伯的教诲,游学的见闻……
无数的灵感和素材,在他的脑中碰撞,交融。
不过一炷香的功夫,所有七篇文章的腹稿,便已瞬间成型!
“呼……”
朱文远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提起笔,蘸饱了墨。
下笔,如飞!
他的字迹,早已不是当初那副“狗爬”的样子。
经过几个月的苦练,融合了柳体的风骨和颜体的雄浑,自成一派,端正之中,透着一股凌厉的劲挺之气。
他的文章,更是立意高远,旁征博引。
论《大学》之“格物致知”,他从一个小小的茶杯入手,引申到天地万物之理,再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道,由浅入深,鞭辟入里。
论《孟子》之“王道霸道”,他结合时弊,痛陈海防之患,土地之忧,将圣人经义,与经世济国之策,完美地融合在一起。
他下笔极快,却又字字珠玑,几乎没有任何涂改。
周围的考生,还在为了第一道题而抓耳挠腮,苦思冥想。
他却已经洋洋洒洒,写完了数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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