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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7章 有间客栈


璃月,归离集。

丰登楼旁新开一家客栈。

名字很有新意。

叫有间客栈。

客栈不大,分上下两层,一楼摆上八张桌,二楼则是客房。

但是因为开局选在璃月最大、传承三千年至今的酒楼丰登楼旁边,所以从开业到现在,这间客栈的人流量依然不是很可观。

位置可以说选得极好。

邻主街,人来人往的,到处都是人。

就是开业好几天都没来几个客人。

偶尔有路过的,也只是进来坐一坐。

不吃饭,不住宿,纯看。

客栈内。

胖乎乎的厨师从后厨走出。

他系着围裙,手上还沾着面粉,边走边在围裙上擦手,然后在大堂里坐下:

“掌柜的,您可得想想办法啊。”

厨师愁眉苦脸的,说话时一脸担忧。

他叫吉祥,是厨师里的老资历。

吉祥的手艺那是极好,以前还在丰登楼进修过一段时间,就是脾气有点倔。

这份脾气让他招来不少祸事。

这不,前段时间就被一家大客栈开除,失业有一段时间,最近才被眼前的掌柜招进来。

掌柜盘下的这家客栈可能有点小,而且地理位置也不是很好,但给他开的工资可是十分丰厚的,足够养活一家老小。

中年失业,哪怕是在璃月这样的环境也是相当可怕的一件事。

所以获得二次上岗机会的吉祥可不想就这样看着有间客栈倒闭。

“是啊,掌柜的,实在不行,我去外面吆喝几声,拉拉客人?反正我这闲着也是闲着。”

大堂内,一个年轻人立即说道。

他肩膀上搭着一块抹布,眼神里有光,看着就十分精神。

陈锋,十八岁,掌柜招来跑堂的。

身材魁梧,容貌俊朗,黑发红眸的青年穿着一身宽大的汉服,一脸懒散地坐在大厅里,手上捧着一本杂书,随手一翻:

“好饭不怕晚,酒香不怕巷子深,心急不能吃热豆腐,静下心来,客人迟早都会有的。”

他连头都没抬,语气散漫,全然一副不在意生意好坏的模样。

也是,真要在乎生意好坏,就不会把客栈开在丰登楼旁边,此行为无异于自寻死路。

“老板娘,您看他,就是掌柜的不着急,我和吉祥叔也不能每天白拿工钱不干活吧?您就劝劝掌柜的,让我出去拉客吧。”

见掌柜这副模样,陈锋觉得不能从掌柜身上下手,于是将目光落在能劝掌柜的人身上。

陈锋不是非要没事找事,实在是没见过哪家客栈冷清成这样,一天到晚才几个客人,吉祥怕客栈倒闭,他也怕呀。

万一客栈倒闭,他也得上街重新找工作去,哪有在这里待的舒服。

柜台后,黑发红眸,一袭红衣的绝美少女面带微笑的看着这一幕。

这间客栈如今一共就四人。

掌柜,账房,后厨,跑堂。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老板娘抬手撑起玉腮,微笑着说道:“你想去拉客,那你就去呗,我家男人可没有说过不让你去,他只是让你不要急。”

陈锋一怔,回想起来好像确实是这样。

然后看向掌柜。

掌柜不置可否地点头。

陈锋当即喜出望外:“好嘞,掌柜的!”

他立即出门干活。

李晓看着陈锋大喜过望的模样,轻笑一声,摇摇头,然后继续看书。

这间客栈是他和夭梦开起来的。

开客栈也没有别的原因。

想开,然后就顺理成章地在归离集的主街盘下一间商铺用来开客栈。

他们夫妻二人靠璃月的仙法修炼成仙,又在纳塔的深渊战场上厮杀上千年。

最后又在层岩巨渊地底的夹层空间里被困数百年,如今确实是需要好好体验一下人间的红尘气,平复一下波澜壮阔的内心。

先前待在轻策庄,过平静的生活也并非不能平复内心,只是不论是李晓还是夭梦,过那样的生活时间一长,反而会觉得心情烦躁。

这才来到归离集,给自己找事做。

不过,这不意味着他们二人会打算就这样偏安一隅。

李晓可是被山君养大的少年,夭梦更是山君的女儿,好战的血液一直流淌在他们的脉络里。

如今只是休息一番。

会有那一天,他们夫妻二人会重新杀回那人与深渊抗争的战场。

不过现如今,他们已经完全适应普通人的状态,不再想着厮杀,不再想着战争,只是安心的平凡当一个掌柜和掌柜夫人。

体验着这种平凡而真实的生活。

……

陈锋拉客的手段不错,在他的吆喝下,有间客栈的客人有明显的增加趋势。

周遭的街坊邻居都被陈锋拉来捧场。

有间客栈价格实惠,环境干净整洁,吉祥那在丰登楼进修过的厨艺也不是盖的。

但凡来过发展成老顾客不难。

客栈就这样慢慢步入正轨,李晓和夭梦在这过程中越来越像真正的客栈掌柜和掌柜夫人。

转眼。

开店就已经有月余的时光。

雨是从半夜开始下的,起初只是淅淅沥沥的几点,打在瓦片上发出细碎的声响。

到清晨时分,雨势渐渐大起来,将整座归离集都笼罩在一片灰蒙蒙的水幕中。

街面上的青石板被雨水冲刷得油亮亮的,积水顺着路边的沟渠哗哗地流淌,偶尔有行人撑着油纸伞匆匆而过,脚步溅起一片水花。

远处的屋檐下挂着成串的水帘,滴答滴答地敲在石阶上,像是在弹奏一首不知名的乐曲。

空气中弥漫着潮湿的泥土气息,混杂着街角那棵老槐树被雨水打落的碎花清香。

有间客栈内安安静静的,大堂里只零星坐着两三个避雨的客人,陈锋也难得清闲下来,靠在门框边看着外面的雨发呆。

角落里,老孙又一次坐在熟悉的位置上。

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灰布衣裳,肩上披着一件蓑衣,雨水顺着蓑衣的边缘往下淌。

他进门的时候先在门槛上跺脚,把鞋底的泥水蹭掉,然后才走进来,动作慢吞吞的,像是每一个步都要省着力气来用。

和往常一样,他径直走向靠窗角落的那张桌子——那是他这二十天来雷打不动的老位置。

坐下后,他从怀里掏出一个巴掌大的酒葫芦,摆在桌上,然后朝陈锋招了招手。

“老样子。”老孙的声音有些沙哑,但中气尚存。

陈锋应一声,转身去到后厨。

不多时,吉祥亲自端着托盘出来。

上面是一碟酱牛肉、一碟拍黄瓜、一碟油炸花生米,分量都不大,但摆得整整齐齐,看得出来是用心做的。

“老孙头,今儿个雨这么大还来,身子骨受得住吗?”吉祥把菜碟一一摆好,关切地问一句。

老孙摆摆手,笑起来的时候眼角的皱纹挤成一团:“这点雨算什么,当年在层岩巨渊那边驻守的时候,泥浆里滚过三天三夜都没事。”

吉祥摇摇头,没再多说,转身回到后厨。

他知道老孙是千岩军的退役老兵,这样的人脾气都倔得很,劝是劝不动的。

老孙拧开酒葫芦的盖子,给自己斟上一杯,酒液清澈透亮,醇厚的香气顿时飘散开来。

他端起酒杯抿一口,眯起眼睛,满足地叹一口气,然后夹起一片酱牛肉慢慢嚼着,目光落在窗外朦胧的雨幕中。

李晓依旧坐在大堂的另一边,手里捧着那本翻上好几天的杂书,但此刻他的视线并不在书页上,而是若有所思地看着角落里的老孙。

他一眼就看得出来,老孙身上的气血已经衰败到极点。

二十天前第一次见到老孙的时候,他就看出端倪,那时候老孙身上还有老兵的硬朗劲儿,虽然油尽灯枯的日子不远,但好歹还能撑些时日。

可现在再看,那硬朗劲儿就像一盏灯里的油一样,眼看就要见底,火苗虽然还亮着,却已经摇摇欲坠。

短则三天,长则八天。

这是李晓在心里下的判断。

夭梦坐在柜台后面,也注意到丈夫的目光所向。她顺着看过去,轻轻叹一口气。

修炼千年的仙人对生死之事自然看得比凡人通透许多,但通透归通透,看着一个每天都来、已经有些面熟的老者即将走到生命尽头,心里终究还是会生出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慨。

大堂里很安静,只有雨声和老孙偶尔咀嚼食物的细微声响。

大约半个时辰后,老孙把最后一片酱牛肉吃完,又拿起酒葫芦又给自己倒一杯酒,然后放下杯子,忽然抬起头朝李晓这边看过来。

“掌柜的,过来坐坐?”

他的声音不大,但在安静的大堂里听得十分清楚。

李晓合上手中的书,起身走过去,在老孙对面坐下。

老孙看向桌上的空碟子,满意地点点头:“你们这儿的下酒菜做得真不错,尤其这酱牛肉,火候掌握得好,入味又不柴,我在别的地方都吃不到这个味道。”

“吉祥以前在丰登楼待过。”李晓说道。

“怪不得。”老孙恍然地点点头,然后话锋一转,“不过掌柜的,说句实在话,这下酒菜是好,可这酒就差点意思了。”

他敲敲桌上的酒葫芦:“老头儿我每次来都得自己带酒,你说这像话吗?你们开客栈的,难道就没有好酒吗?”

李晓闻言,也不恼,只是摇摇头,轻笑一声说道:“我这又不是丰登楼,哪来的好酒?要是真有,我还能看着您老每天都自己带酒?”

这是实话。

有间客栈开业时,李晓确实购进有一批酒,但就是市面上最普通的那种,谈不上好,也谈不上坏,能喝,但不能上台面。

他自己不是不懂酒,恰恰相反,他很懂,他三弟君白就在元帅府后院里埋的那一酒窖百年陈酿,他光是闻闻味儿就知道是难得的好东西。

可那是君白的财产,亲兄弟明算账,拿自家兄弟的东西来给自己做生意。

这种事情是人能做出来的?

老孙听他这样说,眼睛一亮,似乎对李晓这番坦率的回答颇为满意。

“掌柜的是实在人。”老孙点点头,拿起酒葫芦晃悠,里面还剩最后一点酒,他取过一只干净的杯子,小心翼翼地倒上,推到李晓面前,“来,尝尝老头儿自己酿的酒。”

李晓低头看去,杯中酒液晶莹剔透,凑近一闻,醇厚的酒香扑鼻而来,不刺鼻,带着一股淡淡的粮食清香。

光是这个香气,李晓就知道这是好酒,而且不是市面上能买到的那种。

“尝尝,别光闻。”老孙催促道,浑浊的老眼中带着一丝期待的神色,“酒这东西,闻是闻不出名堂的,得喝。”

李晓端起酒杯,先是浅尝一口,然后一饮而尽。

酒液入喉,温热的感觉顺着喉咙蔓延到胸腔,醇厚绵长,入口先是微苦,然后迅速回甘。

度数不算低,但喝下去之后,身体都暖洋洋的,给人一种说不出的舒服感。

李晓细细品味一番,心中了然——这酒里加有药材,而且配方很讲究,绝不是随便泡一泡那么简单。

若是常人常喝这酒,虽不能说包治百病,但强身健体、延年益寿的功效是实实在在有的。

夭梦这时候也走过来,在老孙旁边站定。

她将一碟新添的油炸花生米放在桌上,微笑着说:“孙老,这碟花生是送您的,今天的饭钱也免了,算我们夫妻请您的。”

老孙一愣,随后哈哈笑起来,笑声中带着几分爽朗:“老板娘大气,那老头儿就厚着脸皮承这份情。”

笑完之后,他看向李晓,目光变得认真起来:“掌柜的,尝出来了吗?”

李晓放下酒杯,点点头:“好酒。配方里加入不下十味药材,配比很讲究。”

老孙脸上的皱纹舒展开来,露出一个“果然识货”的表情。

他沉默一会儿,用手指摩挲着酒葫芦的表面,像是在回忆很久远的事情。

半晌,他开口,声音比之前低一些,带着一种只有到他这个年纪才会有的淡然和平静:“掌柜的,老头儿我也不跟你兜圈子。”

“我自己知道,我大概就这几天的事。”

夭梦的睫毛微微颤动一下,没有做声。

老孙继续说道,语气平淡得像是在说别人的事情:“这一辈子,老太婆走得早,连个一儿半女都没给我留下。”

”归离集认识我的人不少,可等我走后,逢年过节能给我坟头添炷香的,怕是一个都找不出来。”

他停顿一下,抬头看着李晓,浑浊的老眼中有着一种历经风霜后的透彻和平静:“掌柜的,我在你们这儿连吃二十天的饭,你们夫妻是什么样的人,我心里有数。”

“别的我也不求,就求你一件事——等我走以后,帮我找往生堂的伙计,给我寻地方埋土里,立块碑,别让我做个孤魂野鬼就行。”

他伸手入怀,从贴身的内袋里掏出厚厚一叠纸,小心翼翼地放在桌上。

纸张已经泛黄,边角有些磨损,但叠得整整齐齐,看得出来一直被保管得很好。

“这是我研究一辈子的酿酒方子,拢共十二个配方,每一个都是我这些年一点一点琢磨出来的。”

老孙的手按在那叠纸上,指节粗糙,布满老茧,那是一只握一辈子刀枪的手,也是一只酿一辈子酒的手:“还有我住的那间屋子,虽然不值几个钱,但里面还有些东西。”

“这些都归你,算是老头儿我给你的谢礼,也算是给我这些方子找个传人,别让我这点手艺跟着我一起烂在土里。”

李晓没有立刻回答。

他的目光落在那叠泛黄的配方上,然后又看向老孙那张布满岁月痕迹的脸。

窗外的雨还在下着,雨声透过窗棂传进来,滴滴答答的,像是时间在不紧不慢地流淌。

老孙的眼神很平静,那是将生死看淡之后才会有的平静。

他活这一辈子,年轻时在千岩军里拿命守过璃月的边疆,退役后靠酿酒的手艺养活自己和老伴,老伴走以后,他就一个人守着那间破屋子,研究他的酒方子。

说不上轰轰烈烈,但也算踏踏实实,唯一放不下的,就是这些纸上的东西。

“掌柜的,你看成吗?”老孙问道,语气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紧张,像是在等一个很重要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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