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今昔异态
莉莉安平时是不来食堂吃饭的,她这个人对饮食上的标准说不上有多苛刻,但绝对不是那种愿意端着餐盘在油腻的桌面上找座位的类型。
学校的食堂她去过一次,那还是在大一刚入学的时候,被室友拉着去体验“大学生活的第一顿饭”,结果打了一份糖醋排骨,咬了第一口,眉头就皱成了川字纹,从此再也没踏进去过第二回。
老董妻子周敏做饭谈不上多精致,但胜在用料扎实,火候到位,哪怕是炒一盘青菜,也比食堂那些被大锅蒸的发黄捏成一团的菜叶子,强出一百倍。
所以莉莉安宁愿去学校附近那条小马路上找一家干净的小馆子,点一碗雪菜肉丝面或者一份蛋炒饭,安安静静地吃完,扫码走人。不用排队,不用抢座,不用在餐盘回收处被别人的剩菜汤溅到裤腿上。
但今天不一样,她有事情找父亲老董。
莉莉安从宿舍楼出来,穿过那条被梧桐树荫遮盖的严严实实的水泥路,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里露出来,落在她白色的连衣裙上,像一朵一朵忽明忽暗的金色小花。
她的手提袋里装着两份文件,一份是需要父亲签字确认的选修课表,另一份是她自己暑假里写的一篇关于江南园林空间叙事的课题论文,想请父亲帮着看看。
莉莉安本来可以去办公室找她的,但今天是开学第一天,她知道老总的习惯。开学第一天的午饭,他一定会去食堂吃,不是因为食堂的饭有多好吃,而是因为开学第一天去食堂是这个老头子为数不多的仪式感之一。
他会端着餐盘坐在靠墙的那个位置,一边吃一边看食堂里来来往往的学生,然后在心里默默评价一句“今年的新生看起来比去年还傻”,这个评价他每年都做,每年都一样,也算是他为数不多的一种恶趣味了。
莉莉安走进食堂的时候,被里面的景象震撼了一下。不是震撼于人多,是震撼于那种夏天最后的热气和人声搅在一起,像一锅煮开的粥一样咕嘟咕嘟冒着泡的氛围。
每一张桌子都坐满了人,有人在低头扒饭,有人在举着手机视频通话,有人面前的餐盘已经空了,但还坐着不走,和对面的人聊得眉飞色舞。
空气里混合着红烧肉的酱香,番茄炒蛋的酸甜,炸鸡排的油香,还有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来自洗碗间的水汽和洗洁精的味道。
她皱着鼻子,踮起脚尖,目光越过一颗颗黑压压的脑袋,在人群中搜索老董那个标志性的、有些谢顶的、在灯光下反光的后脑勺。
然后她非常意外地先看到了叶晨。
他坐在靠墙的那个位置,对面是父亲老董。今天他穿着一件浅灰色的棉麻衬衫,袖子卷着,手肘露出小臂好看的线条。
叶晨的手边放着一杯食堂卖的美式咖啡,黑色的液体在白色的纸杯里安静得像一面小镜子,倒映着头顶日光灯的白光。
他正在说什么,侧脸被窗外的自然光照得很柔和,下颌线的弧度干净利落,像用刀裁过的纸边。
对面的父亲老董在笑,笑得满脸褶子挤在一起,像一个被揉皱了又摊开的纸团。
褶子都在,但纸还是那张纸,老头也还是那个老头,只是今天他笑得格外放肆,放肆到让莉莉安觉得这个老东西是不是被灌了什么迷魂汤?
莉莉安的心跳快了半拍,不是那种少女怀春的心跳,是那种“看到想见的人忽然出现在眼前”的本能反应。
她跟叶晨在这个暑假见过好几次,二人之间的关系也从最开始的彼此非常客气,变成了可以一起打网球、看展览、吃日料、在滨江步道散步。
一次次的约会,除了最后那道滚床单的防线没有越过,情侣之间该做的事,他们几乎都做遍了。
叶晨会在她打完一局网球,汗流浃背的时候递来一瓶拧开盖子的水;会在她对着美术馆墙上那幅看不懂的抽象画皱眉的时候,用三言两语拆解出画家的意图,说得她恍然大悟;会在她穿着高跟鞋走累了的时候,不动声色地放慢脚步,让她自然而然地挽上手臂。
他们之间的关系像一杯被泡到恰到好处的茶,颜色出来了,香气也出来了,喝下去不烫嘴,回味有甘甜,但茶底还没有完全舒展开,还有余地在等着下一次注水。
莉莉安快步走过去,步子轻快得像踩在弹簧上,白色的帆布鞋踩在食堂浅灰色的地砖上,几乎没有声音。
她从叶晨光的身后绕过来,趁他还没有反应过来,一把搂住了他的手臂,动作熟练得像做过无数次。
手臂贴合的角度,手指扣在小臂上的力度,身体靠过去的重心分配,全都刚刚好,像一套排练过很多次的舞蹈动作,每一次转身,每一次托举,都在节拍上。
“章安仁!”
莉莉安的声音不大,但在嘈杂的食堂里格外清脆,像一颗被丢进玻璃杯的冰块叮的一声,周围的人不自觉地抬了一下头,然后又低下去,继续干饭。
“你来学校怎么也不说找我玩啊?我还打算约你去打网球呢!”
莉莉安的语气里带着一种娇嗔的、半真半假的埋怨。她眼睛亮晶晶的看着叶晨,睫毛在颧骨上投下一小片扇形的阴影。
莉莉安白色连衣裙的领口开得不算低,但因为她弯着腰,身体前倾,从叶晨的角度看过去,能看到一小节白皙的锁骨和锁骨下方那一道浅浅的、像用铅笔轻轻画了一笔的阴影。
她的头发扎成了一条松散的麻花辫,垂在左侧的肩膀上,发梢扫过叶晨的小臂,痒痒的,像一只不安分的猫尾巴。
董文斌看着女儿搂着叶晨手臂的画面,脸上的笑容从“菊花”进化成了“盛开的菊花”。
他端着茶杯,杯沿贴在嘴唇上,目光从杯沿上方掠过,落在女儿和叶晨光交叠的手臂上,眼睛里的光像被人拧亮了几个度。
老董不是一个喜欢干涉女儿感情的父亲,主要是因为他也根本管不了。在家里,他的地位排序是垫底的,放在莉莉安之后,排在董太太之后,排在家里养了十年的那只胖橘猫之后。
他曾经试图在莉莉安面前摆出父亲的威严,结果莉莉安只用一句话就让他破功——“老董,你再这样,我去我妈那儿告状了啊,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私房钱藏哪儿了。”
董文斌当时就闭嘴了,不是怕,是识趣。
当初莉莉安追求王永正的时候,董文斌是看在眼里的,说实话,他并不反对。
王永正家境好,好到可以让他在国外读完硕士回来,不用担心房贷、车贷,也不用担心父母的养老,有足够的底气在魔都建大做一个工资不高、但体面的助教。
王家在魔都建筑圈子里有一些人脉,虽然不是很深的那种,但应付一个年轻人的职业起步阶段完全够用了。
董文斌是一个现实的人,他考虑女儿的对象,第一是看人品,第二看家境,第三看发展潜力。王永正这三项,每一项都在及格线以上,加起来就是一个不错的分数。
他当时甚至想过,如果莉莉安真的和王永正在一起,自己可以在学术上多提携提携这个女婿,让他在留校竞争中更有把握。
这不是徇私,是人之常情,毕竟哪个当父亲的不想帮自己女儿的未来一把?
后来,莉莉安突然就对王永正弃如敝履了,翻脸比翻书还快,从“永正哥你今晚有空吗”到“王永正就是个渣男”,中间隔了不到半个月。
董文斌当时一头雾水,问莉莉安怎么了,莉莉安回答“你别管,反正我看不上他了”。他又去问自己的妻子,结果妻子说“女儿长大了,有自己的判断力了,你别操心”。
家里的一二把手都发话了,他自然没敢再问,但他心里一直有一个疙瘩——王永正到底做了什么,让莉莉安的态度发生了180度的转弯?
根据最大获利者原则,谁在这场感情的变故中得到了好处,谁就最有可能是那个推动变故的人。
王永正失去了莉莉安的青睐,而叶晨得到了莉莉安的青睐。这很难不让董文斌去联想,是不是叶晨在中间挑拨了什么,说了王永正的坏话,或是用某种手段把莉莉安从王永正的身边撬走。
这个猜想在他心里盘踞了很长一段时间,像一根卡在牙缝里的牙签竹丝,不疼,但总让你觉得不舒服,舌头不自觉地想去舔,越舔越觉得有东西,但是又抠不出来。
直到今天,董文斌知道叶晨进了马达思班,被马青云重用,主导项目组,在西咸新区的项目里打辅助。那一瞬间,他心里的那根竹丝被冲走了,不是他主动剔除的,是被一个更大的、更汹涌的、叫做“利益”的浪潮卷走的。
他在脑子里飞快地重写剧本,不是叶晨撬了王永正的墙角,是女儿莉莉安自己有眼光,在一堆沙子里自己挑出了那颗金子。女儿的眼光比自己好,而且好太多了。
王永正家里就算是再富裕,顶多也就是被他父母送到自己这里混个资历,读个博士镀一层金,然后靠着家里的关系在设计院谋一个安稳的位置,一辈子也就那样了,毕竟他的上限摆在那里。
以他的实力,别说马达思班了,就是魔都稍微有点名气的民营事务所都不一定看得上他,因为这个人太把自己当回事儿了,行事作风异常散漫,没有一丝设计师的严谨。
而叶晨呢?虽然他眼下还没什么钱,可能还在还着房贷,可是他的上限高啊。他凭着自己的设计敲开了马达思班的大门,被马青云亲自面试,亲自录用,亲自定为核心团队成员。
这两个人放在一起比,就像拿一只地摊上五块钱买的圆珠笔,和一只万宝龙的限量款钢笔比较——都能写字,但手感、质感、写出来的字的气韵,完全不在一个量级上。
董文斌看着女儿搂着叶晨手臂的画面,脸上的姨母笑已经藏不住了。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水已经不烫了,温温的,带着龙井特有的豆花香,在舌尖上打了个转,顺着喉咙滑下去,满口都是回甘。他忽然觉得今天的茶比平时好喝,不是茶的问题,是心情的问题。
这还是董文斌和女儿莉莉安之间存在着信息差呢,莉莉安遵守约定,一直都没把叶晨在股指期货市场兴风作浪的事情大肆宣传,哪怕是对父母也严格保密。
这一个暑假,莉莉安不止一次跟在叶晨身后,去到期货市场,她亲眼见证着叶晨的本金从二百五十多万一路高歌猛进,八月底结算的时候,这笔资金翻了十倍都不止。
莉莉安虽然还只是一个大学生,但是她在眼界方面绝对要比一般人开阔得多。
拥有两千多万的现金流,哪怕在魔都这样的大都市,也算得上妥妥的富裕阶层,虽然和首富比不了,但是这一切都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这笔财富是叶晨用时两个月不到创造出来的,这就相当的可怕了。
食堂角落里发生的这一幕,被一直都关注着这边的朱锁锁全都看在了眼里。新仇旧恨的累积,让她的肺在这一刻,像被充满了气,每一根肺泡都在膨胀,撑得胸腔发疼,撑得她血压往上飙,耳根子发烫。
“看看,我说什么来着?”
朱锁锁的声音从牙缝里挤出来,每一个字都像被砂纸打磨过,粗糙、尖锐、带着刺儿。
“这个章安仁就是个渣男,这才跟你分开多久啊,立马就找了新欢!”
朱锁锁一边说着,一边把手里的筷子往桌上一拍,筷子在桌面上弹了一下,一根滚到了桌沿,眼看就要掉下去,被蒋南孙眼疾手快地接住了。
朱锁锁没有道谢,她的全部注意力都在远处,那个浅灰色衬衫的背影上,那个让她在拘留所里呆了十五天,让她在那些漫长的、没有窗户的、只有日光灯惨白光线和铁门咣当声的日子里,一遍又一遍诅咒过的人身上。
“不行,我要找这个王八蛋算账去!狗东西,害得我蹲了十五天拘留,我要扣他一碗菜汤,不对,我要扣他一碗热汤,烫死这个王八蛋!”
她说着就要站起来,椅子被她用力往后一推,椅腿因为固定在地面,用力的摩擦发出刺耳的“嘎吱”声。
旁边的几个学生转过头来看她,她也顾不上,她眼里只有远处那个背影,此刻正被另一个女人搂着,而那个女人正在用她见过的最欠揍的笑容说着什么。
蒋南孙眼疾手快地一把拉住了她,压低了声音说道:
“锁锁,别闹了!现在又不是古代了,也没分开了就得让人守身如玉的道理,他跟谁在一起是他的自由,跟咱们有什么关系?我和他已经是过去式了!”
朱锁锁转过头看向蒋南孙,眼神里有一种“你是不是被洗脑了”的不可置信,她感受到了一种来自闺蜜的背叛,有种“臣等正欲死战,陛下何故先降?”的背离感。
蒋南孙没有回避那道目光,她看着朱锁锁的眼睛,声音放得更轻了,轻到周围的人听不清她在说些什么:
“锁锁,你别再把自己给裹进这些烂事里了,上次的事情,你进拘留所,你知道我有多担心你吗?
现在你好不容易出来了,工作也找到了,刚刚安定下来,别再因为一时冲动把自己给搭进去,要不然眼下这份工作再一丢,你怕是连哭都找不到地方去了。”
“工作”两个字像一盆冷水,从朱锁锁的头顶浇下来,沿着发际线、额头、鼻梁、嘴唇、下巴,一路流下去,流过脖子,流过锁骨,流进那件白衬衫的领口里,冰凉的,从皮肤渗进去,直达内脏。
她的怒火没有被浇灭,但被浇弱了——从熊熊大火变成了一堆烧得通红的炭,还在冒烟,还在发烫,但你把手放上去,已经不会被灼伤了。
她慢慢地坐了回去端起桌上的汤碗,喝了一大口,汤已经不烫了,温温的,番茄的酸和蛋花的香在口腔里混在一起,冲淡了一些仍在嗓子眼往上冒的烟火气。
她把汤碗放下,碗底和桌面接触发出沉闷的一声,碗里的汤晃了晃,有几滴溅出来落在桌面上,她没擦,任由它们在那里,像几滴凝固了的、褐色的眼泪。
蒋南孙看着朱锁锁低头扒饭的样子,看着她微微颤抖的肩膀,看着她攥着筷子的手,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筷子头在碗边磕得叮叮当当响。她想说些什么来安慰她,但不知道该说什么。
她们都曾经是那个被叶晨推开的人,只是被推开的方式不一样——一个是被拒绝,一个是被无视。
被拒绝的人知道自己输在哪里,被无视的人连自己输在哪里都不知道,因为对方根本没有把你放在比赛的名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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