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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9章:这个决定


周五下午,孙小雨做了一个决定。

  她要把所有的事都写下来。不是写在手机备忘录里,不是写在草稿纸上,是写在一个正经的本子上。一个只属于她和曹诚的本子。放学后她去了学校门口的文具店,挑了很久。最后选了一个深蓝色的本子,封面是布质的,摸起来很舒服。大小刚好能塞进书包最里层的夹层。

  她回到家,把本子放在书桌上,打开第一页。拿起笔,想了想,写下第一行字。

  “今天是我们在一起的第三天。不对,是从‘我也喜欢你’开始的第三天。从翻复习册开始算的话是第十一天。从第一次注意到他开始算的话,可能是两年。我不确定。”

  她翻到第二页。

  “他每天给我买早饭。不是每天都买,他说是‘想买的时候就买’。但他每天都买了。”

  第三页。

  “他说我的幸运数字是3,因为我名字的第二个字是3画。他数过我的名字。”

  第四页。

  “他吃面会吸溜。很大声。他说面就是用来吸溜的。”

  第五页。

  “他在我手心画了一个句号。最小的句号。最重的句号。”

  她写到这里的时候,手机震了。曹诚发来一条消息。

  「在干嘛?」

  孙小雨看了看面前的本子,打了两个字。「写东西。」

  「写什么?」

  「写你。」

  过了一会儿,曹诚发来一条消息。

  「我有什么好写的?」

  孙小雨想了想,打了很长一段话。「你有很多好写的。你写数字比写汉字好看。你画椭圆画得很圆。你的幸运数字是7因为它是质数。你吃面会吸溜。你的耳朵会红。你在我手心画句号。你绕路给我买饭团。你在英语课本上写‘你的’然后我加了一个句号。你看我的时候,我会觉得全世界的灯都灭了,只剩我们之间一条细细的光线。」

  发完之后她看着这条消息,觉得自己发太多了。但撤回来更奇怪。她把手机关了,放在一边。

  过了大概一分钟,手机亮了。

  曹诚:「你写的这些,能不能也写在我手上?」

  孙小雨盯着这条消息看了十秒钟。她拿起手机,打了两个字。「明天。」

  放下手机,翻开本子,新的一页。

  “他想让我写在他手上。他说的不是‘写在纸上’,是‘写在手上’。手是身体的一部分。写在手上比写在纸上更近。手是热的,纸是冷的。”

  她想了想,又写了一句。

  “明天我要在他的手上写字。写什么,还没想好。”

  周六。游泳馆。

  孙小雨到的时候曹诚已经在门口了。他今天不用上班,穿了一件白色的短袖和深灰色的运动裤,头发没有像平时那样用发胶,自然地垂在额前,看起来比在学校里小了两岁。

  “你今天不用打工?”孙小雨问。

  “请了假。”

  “为什么请假?”

  “因为你要来。”

  孙小雨低下头,看着自己的鞋尖。鞋带散了,她蹲下来系鞋带。蹲下来的时候,曹诚也蹲了下来,伸手帮她系。他的手指很快,打了一个很漂亮的蝴蝶结,比她自己系的好看。

  “你鞋带系得好好看。”孙小雨说。

  “你注意力怎么都在这些奇怪的地方?”

  “因为我在意你。在意你的一切。包括你系的蝴蝶结。”

  曹诚站起来,伸出手。孙小雨看着他的手,手指很长,骨节分明。她想起那个本子上写的话——“明天我要在他的手上写字。”就是今天了。

  她握住他的手,翻过来,手心朝上。他的手掌比她的大很多,掌纹很清晰,有三条很深的主线。她用食指在他的手心写了一个字。很慢,一笔一画。她写的是“好”。

  写完之后她抬起头。

  曹诚低头看着自己的手心。“‘好’?”

  “嗯。”

  “为什么写这个?”

  “因为你每次回答我的问题,说的都是‘好’。我说‘这样好吗’,你说‘很好’。我说‘明天见’,你说‘好’。我说‘晚安’,你也说‘好’。你说了太多次‘好’了,我想还给你一个。”

  曹诚把手握起来,把那个“好”字攥在手心里。和那天她在游泳馆里攥着他的句号一样。

  “这样好吗?”孙小雨问。

  曹诚看着她,伸出另一只手,在她手心写了一个字。他一笔一画写得很慢,比她在他的手心写“好”的时候还慢。

  他写的是“好”。

  “你抄我的。”孙小雨说。

  “不是抄。是同意。”

  孙小雨握紧拳头,把那个“好”字攥在手心里。现在她的手心和手背各有一个“好”——一个是她写给他的,一个是他写给她的。手心手背,都写着同一个字。她走在路上,路过的每一个人都不会看到她手心里的字,但她自己知道。她知道那个字在那里,知道那个字的笔画顺序,知道写下那个字的时候他的手指在她掌心的温度。

  够了。知道这些就够了。

  周日。孙小雨没有去找曹诚。不是不想,是她觉得需要给自己一天的时间来消化这五天里发生的一切。从周二的“那我在门口等你”到周三的“我也喜欢你”到手心的句号到面馆的吸溜声到英语课本上的“你的”到饭团到手心的“好”。五天。每一天都像被按下了加速键,事情一件接一件地发生,快到来不及想,来不及消化,来不及把每一件事都存进那个快要爆炸的文件夹里。

  她需要一天。一天不出门,不看他,不和他说任何话。就在家里,躺在床上,把过去五天重新过一遍。把所有的事情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好,编上号,贴上标签,放进合适的抽屉里。她需要这样做,不然这些事情会一直在她脑子里飘着,像一堆没有归位的书,堆在过道里,每次路过都会被绊一下。

  她躺在床上,开始整理。

  第一天,周二。她在食堂问他“你手上怎么了”,他说“搬东西划了一下”。那是她第一次注意到他手上有伤口。第一天,她就应该注意到什么的。一个人的注意力开始往另一个人身上倾斜的时候,第一个信号不是心跳加速,不是手心出汗,是对细节的敏感度突然提高。你开始看到他左手食指上的创可贴,开始注意到他吃饭的顺序是先肉后菜再饭,开始发现他喝水的保温杯上有一道划痕。这些细节一直存在,但在“注意”发生之前,它们不存在于你的世界里。

  第二天,周三。游泳馆。前台旁边。她说“为了见你”,他说“我知道”。那是她第一次说出这四个字。她原本以为说出“我喜欢你”会是最难的,但后来发现“为了见你”更难。因为“我喜欢你”是一句被说烂了的话,有无数个模板可以参考,有无数种方式可以表达。但“为了见你”不是。这是一句赤裸裸的、没有任何修饰的、直接指向行动的话。我来这里,不是为了游泳,不是为了体验券,不是因为你说的“你来找我不用券”。是为了见你。见你的脸,你的声音,你湿透的头发,你耳尖的红。

  第三天,周四。教室。他坐在她旁边。他给她买了饭团。他说她名字的笔画是6、3、7。他说她的幸运数字是3。他在英语课本上写“你的”。她加了一个句号。那一天发生的事情太多了,多到她的大脑处理器差点过载。上午的事还没存好,下午的事就来了。下午的事还在处理,晚上的“晚安”就到了。

  第四天,周五。她在本子上写他。他问她写什么,她说写你。他说“你写的这些能不能也写在我手上”。他让她写在他的手上。

  第五天,周六。游泳馆门口。他蹲下来帮她系鞋带。蝴蝶结。她在他的手心写“好”,他在她的手心写“好”。

  五天。五天的内容比之前十七年都多。

  孙小雨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她想起一个细节。周六他在她手心写“好”的时候,写到最后那个横,他的手指在她掌心上停了一下。很短的停顿,不到零点一秒。但那个停顿的意思是——我写完了,你收到了吗?她没有回答,因为她当时在看他。他在看她手心里的字,她在看他的睫毛。阳光从他背后照过来,在他的睫毛上镀了一层金色的光,每一根都清清楚楚,像一排被精心摆放的琴键。

  她把枕头翻了个面,凉的这一面贴着发烫的脸。

  手机亮了。曹诚发来一条消息。

  「你今天怎么没来?」

  孙小雨想了想,打了一行字。「我在整理。」

  「整理什么?」

  「整理这五天发生的事情。太多了,我脑子装不下了。」

  曹诚:「你写了多少?」

  孙小雨:「一个本子。写了十几页了。」

  曹诚:「你什么时候给我看?」

  孙小雨:「等写满的时候。」

  曹诚:「那要多久?」

  孙小雨:「不知道。可能很快。因为你每天都在做新的事情。」

  曹诚:「我今天什么都没做。」

  孙小雨:「你在给我发消息。这就够我写一页了。」

  发完之后她翻开本子,新的一页。

  “今天。周日。他问我为什么没去。我说我在整理。他说‘你写了多少’,我说‘一个本子’。他说‘你什么时候给我看’,我说‘等写满的时候’。他说‘那要多久’,我说‘可能很快,因为你每天都在做新的事情’。他说‘我今天什么都没做’,我说‘你在给我发消息。这就够我写一页了’。”

  她停下来,看着这一段。她和曹诚的对话,写在纸上之后,变得不像对话了,像一首诗。一首很长的、没有标点符号的、每一句都很短的诗。诗的名字叫“这样好吗”。每一段都在问同一个问题,每一段都在用不同的方式回答。

  曹诚又发来一条消息。

  「你明天几点到学校?」

  孙小雨:「七点十分。」

  曹诚:「那我七点。」

  孙小雨:「你为什么总比我早?」

  曹诚:「因为我想比你早到。这样你到的时候,我已经在了。」

  孙小雨看着这条消息,把手机关了。她需要一秒钟来消化这句话。一秒钟之后,她重新打开手机,打了三个字。

  「你好烦。」

  曹诚:「我知道。」

  孙小雨把手机扣在胸口,仰面躺着,看着天花板上的裂纹。那条裂纹现在已经被她看得烂熟了,每一个分叉、每一个拐弯都印在她脑子里。它从灯座出发,往东南方向延伸了大约三十厘米,然后分叉成两条,一条继续往东南,一条拐向正南。拐向正南的那条在靠近墙角的地方又分了一个叉,形成了一个小小的、歪歪扭扭的Y字形。她以前觉得这道裂纹像一条干涸的河流,现在觉得它像一个路标。Y字形,两条岔路。一条通向他的方向,一条通向她的方向。两条路在一个点分开,又在另一个点交汇。交汇的点就是那道裂纹的起点,灯座的位置。灯座就是灯座,是发光的东西。

  她关了灯。

  黑暗中,手机又亮了。曹诚:「晚安。」

  两个字,一个句号。

  孙小雨:「晚安。」

  两个字,一个句号。

  她翻过身,把被子拉到下巴。窗外的路灯光透过窗帘的缝隙,在天花板上投下一道细细的光线。那道光线刚好照在裂纹的Y字形分叉处,把两条岔路都照亮了。她看着那条细细的光线,想起自己在笔记本上写的那句话——“你看我的时候,我会觉得全世界的灯都灭了,只剩我们之间一条细细的光线。”

  就是这样。

  周一。孙小雨七点零八分到教室。曹诚已经到了。他坐在靠窗的位置,面前摊着一本书,手里转着笔。笔转了两圈,掉了。他弯腰捡起来,又转,又掉了。孙小雨走到他旁边坐下,看着他捡了第三次笔的时候,忍不住说:“你怎么还在转?”

  “我在练。”

  “练了多久了?”

  “从上周开始。”

  “上周?”

  “从我注意到你在看我的时候。”

  孙小雨把书包放下,拿出课本。她翻开课本的时候,里面夹着一张纸条。她打开,是曹诚的字。

  「你可以写在我的手上。也可以写在这里。」

  纸条的背面是空白的,等着她写字。她拿起笔,想了想,写了一句:“你的笔转不好,但我觉得很可爱。比转得好还可爱。”然后把纸条折好,放进口袋。她口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多了。饭团的塑料袋、餐巾纸的小方块、纸条。口袋快装不下了。需要换一个更大的口袋。

  “曹诚。”

  “嗯。”

  “今天放学你能不能等我一下?我有东西要给你。”

  “什么?”

  “你猜。”

  曹诚看了她一眼。“本子?”

  “你怎么知道?”

  “因为你昨天说你在写一个本子。你说要等写满了给我看。现在还差多少?”

  “还差一页。”孙小雨说。

  “那一页你打算写什么?”

  “还没想好。”

  第一节课是数学。陈老师讲的是双曲线。孙小雨在笔记本上写满了公式,但她一个字都没记住。她在想本子的最后一页要写什么。最后一页最重要,因为它是最后一页。不管你前面写了多少,人们最后记住的永远是最后一页。最后一页写得好,整个本子都会发光。写得不好,前面的内容也会被拖累。她需要写一句最好的话。一句能把前面所有的话都托起来的话。

  第二节课是英语。孙小雨在本子的最后一页写了一行字,划掉,又写了一行,又划掉。她写了五遍,划了五遍。每一遍都不够好。第一遍写的是“我喜欢你”,太普通了。第二遍写的是“你是我的幸运数字7”,太抽象了。第三遍写的是“谢谢你注意到我”,太客气了。第四遍写的是“我们一起把这条路走完吧”,太长了。第五遍写的是“这样好吗”,又太短了。

  她把笔放下,看着被划掉的五句话。这五句话加在一起,大概就是她想说的。但分开来,每一句都不够。她想把五句都写上去,但最后一页只有巴掌大,写不下。她需要一句能概括这五句话的话。

  中午,食堂。

  孙小雨端着餐盘走到曹诚对面坐下来。他今天的盘子里是糖醋排骨和青菜,米饭上面浇了排骨的汤汁,每一粒米都是褐色的。她看着他吃饭,忽然有了灵感。

  “曹诚。”

  “嗯?”

  “你上次说,我的幸运数字是3,因为是我名字第二字的笔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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