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台下很安静。
我什么也不想。只是走。
像平时在店里走来走去一样。
走到舞台尽头,站住了。
背景屏幕亮了。
她叫苏念念。她十六岁失去了家,二十六岁找到了自己。
我看到了台下的林欢欢。
她坐在前排,双手捂着嘴,眼泪流了满脸。
我没看她太久。
因为更远的地方——观众席的最后一排——坐着一个人。
钟正初。
他没有表情。
就那么坐在那里。
看着台上的一切。
秀结束以后,全场起立鼓掌。
掌声持续了四十秒。
远山的秀有专业模特和顶级制作,但结束的时候掌声是十五秒。
不是因为钟屿的衣服比远山的更华丽。
是因为那些穿着他衣服的人,每一个都是真实的。
后台。
我在换衣服的时候,外面有人敲门。
“等一下。”
“是我。”钟屿的声音。
我开了门。
他站在门口,眼眶还是红的。
“你最后写的那句话——”
“嗯?”
“'她十六岁失去了家,二十六岁找到了自己。'”
“太煽情了?”
“不。”
他走进来。
“太准确了。”
然后他抱了我。
在后台的化妆间里,灯管白得刺眼,外面还有人在拆台,嘈杂声混着音乐。
但那一刻特别安静。
秀结束后的第二天,一个消息在行业里传开了。
时装周组委会宣布:钟屿的“她们”系列获得本年度“最佳独立设计师单元”大奖。
评委评语是:用服装重新定义了“为谁设计”这个根本问题。
这个奖本身分量不算特别重。
但在远山的主赞助场上拿到这个奖——分量就完全不一样了。
这等于在钟正初的客厅里当面打了他的脸。
消息传到远山集团内部。
据周斌转述——钟正初在高管会上摔了杯子。
但他没有再做任何动作。
因为他发现了一件事——
如果他继续打压钟屿,舆论会反噬远山。
媒体已经把“父亲打压设计师儿子”这个叙事建立起来了。
他再出手,就是在替钟屿做营销。
这是我设计的。
从沈可的第一篇报道开始,我就知道——我们最强的武器不是产品,不是营收,不是法律。
是故事。
一个父亲和儿子的故事。
一个大品牌和小工作室的故事。
一个被低估的普通人翻盘的故事。
钟正初是生意人。他算得清楚——继续打压的ROI是负的。
所以他停手了。
但他的停手不是认输。
是策略调整。
他换了一种方式。
时装周后的第一周,钟屿接到了他爸的电话。
这一次他接了。
他们通话了二十分钟。
挂了以后,钟屿站在窗边看了很久。
“他说什么?”
“他说他看了那场秀。”
“然后呢?”
“他说大姑穿得很好看。”
“然后呢?”
“他问我——愿不愿意跟远山做联名。”
我愣住了。
“联名?”
“不是让我回远山。是远山出品牌授权和渠道,我出设计。两个独立品牌的联名项目。”
“他的条件呢?”
“利润五五分。设计权归我。品牌冠名写双方的名字。”
这不像钟正初的风格。
这太合理了。
“你怎么看?”钟屿问我。
“我需要看到书面合同。”
“我也是。”
三天后,远山的法务团队把合同草案发过来了。
我逐条看了两遍。
大部分条款都正常。
但第十七条,藏着一个陷阱。
“合作期间,乙方不得以个人名义或其他品牌名义从事与本联名产品同类的设计业务。”
换句话说——签了这个合同,钟屿就不能再以“钟屿高定”的名义接独立订单了。
他只能为联名项目做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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