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我想回答。
但我张不开嘴。
因为——
我不记得了。
我不记得我什么时候买的房子。
不记得花了多少钱。
不记得在哪儿签的字。
我只记得——我有这套房子。
但我怎么有的,我不记得了。
周海又往前走了一步。
这一次,孙警官没有说“别动”。
因为他也愣住了。
“林越,你还不明白吗?”周海说,“你不是林越。”
“你是周海。”
“我是林越。”
“我们换过来了。”
“三年前就换过来了。”
“你现在以为的那些记忆——那个笔记本,那些账,那张物业费缴费单——都是我写的。我让你以为你是林越。我让你以为你被欺负了。我让你以为你应该报警。”
“因为你报警了,我才能消失。”
“你报警了,警察才会查‘林越’这个身份。”
“查到‘林越’有问题,真正的林越——也就是我——才能脱身。”
“而你,会被当成那个冒充者。”
“被抓进去的,是你。”
“不是我。”
我站在冬天的风里,浑身冰凉。
那些记忆,像碎玻璃一样,一块一块地从我身上掉下来。
物业费。笔记本。照片。表格。
都是他写的。
都是他让我以为是我写的。
我——是谁?
我站在路灯下,看着对面那个和我长得一模一样的人。
他也看着我。
眼镜后面的眼睛里,有一种说不清楚的光。
不是得意。不是嘲笑。
是一种更接近于——
怜悯。
“你还不相信吗?”周海说,“你看看你的手。”
我低下头。
我的右手食指上,有一个疤。
切菜的时候切的。
我记得。
我记得那天下班回家,我在切土豆,刀滑了,切到了手指。
血滴在土豆上。
我记得。
“你记得那个疤是怎么来的吗?”周海问。
“记得。切菜切的。”
“什么菜?”
“土豆。”
“什么刀?”
“菜刀。”
“什么样的菜刀?”
“不锈钢的,木柄——”
我停住了。
因为我想不起来了。
那把菜刀长什么样,我不记得了。
是什么牌子的,我不记得了。
在哪买的,我不记得了。
我只记得“一把菜刀”。
一个模糊的、没有任何细节的、像从别人的故事里借来的——记忆。
“那个疤,”周海说,“是我切菜的时候切的。不是土豆,是鱼。我在味极鲜的后厨帮忙的时候,切鱼切的。你记得的那些,都是我给你写的。”
“你手上的疤,是我的。”
“你的手,也是我的。”
“你整个人,都是我做出来的。”
我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
右手食指上,那个疤。
淡粉色的,半厘米长。
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
但它在。
它在那里。
它是我的一部分。
但它不是我的。
“林越,”周海最后说了一句,“你现在知道,为什么你报警的时候,我不跑了吗?”
“因为我不需要跑。”
“你报的警,是帮你抓你自己。”
“警察查的‘林越’,是你。”
“不是我了。”
巷口的黑色车里,门开了。
顾警官走下来。
他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周海。
然后他走到周海面前,拿出手铐。
“周海,你涉嫌肇事逃逸、冒用他人身份、诈骗,现在依法对你进行拘留。”
周海伸出双手,让顾警官铐上。
他经过我身边的时候,停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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