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我想回答。

但我张不开嘴。

因为——

我不记得了。

我不记得我什么时候买的房子。

不记得花了多少钱。

不记得在哪儿签的字。

我只记得——我有这套房子。

但我怎么有的,我不记得了。

周海又往前走了一步。

这一次,孙警官没有说“别动”。

因为他也愣住了。

“林越,你还不明白吗?”周海说,“你不是林越。”

“你是周海。”

“我是林越。”

“我们换过来了。”

“三年前就换过来了。”

“你现在以为的那些记忆——那个笔记本,那些账,那张物业费缴费单——都是我写的。我让你以为你是林越。我让你以为你被欺负了。我让你以为你应该报警。”

“因为你报警了,我才能消失。”

“你报警了,警察才会查‘林越’这个身份。”

“查到‘林越’有问题,真正的林越——也就是我——才能脱身。”

“而你,会被当成那个冒充者。”

“被抓进去的,是你。”

“不是我。”

我站在冬天的风里,浑身冰凉。

那些记忆,像碎玻璃一样,一块一块地从我身上掉下来。

物业费。笔记本。照片。表格。

都是他写的。

都是他让我以为是我写的。

我——是谁?

我站在路灯下,看着对面那个和我长得一模一样的人。

他也看着我。

眼镜后面的眼睛里,有一种说不清楚的光。

不是得意。不是嘲笑。

是一种更接近于——

怜悯。

“你还不相信吗?”周海说,“你看看你的手。”

我低下头。

我的右手食指上,有一个疤。

切菜的时候切的。

我记得。

我记得那天下班回家,我在切土豆,刀滑了,切到了手指。

血滴在土豆上。

我记得。

“你记得那个疤是怎么来的吗?”周海问。

“记得。切菜切的。”

“什么菜?”

“土豆。”

“什么刀?”

“菜刀。”

“什么样的菜刀?”

“不锈钢的,木柄——”

我停住了。

因为我想不起来了。

那把菜刀长什么样,我不记得了。

是什么牌子的,我不记得了。

在哪买的,我不记得了。

我只记得“一把菜刀”。

一个模糊的、没有任何细节的、像从别人的故事里借来的——记忆。

“那个疤,”周海说,“是我切菜的时候切的。不是土豆,是鱼。我在味极鲜的后厨帮忙的时候,切鱼切的。你记得的那些,都是我给你写的。”

“你手上的疤,是我的。”

“你的手,也是我的。”

“你整个人,都是我做出来的。”

我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

右手食指上,那个疤。

淡粉色的,半厘米长。

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

但它在。

它在那里。

它是我的一部分。

但它不是我的。

“林越,”周海最后说了一句,“你现在知道,为什么你报警的时候,我不跑了吗?”

“因为我不需要跑。”

“你报的警,是帮你抓你自己。”

“警察查的‘林越’,是你。”

“不是我了。”

巷口的黑色车里,门开了。

顾警官走下来。

他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周海。

然后他走到周海面前,拿出手铐。

“周海,你涉嫌肇事逃逸、冒用他人身份、诈骗,现在依法对你进行拘留。”

周海伸出双手,让顾警官铐上。

他经过我身边的时候,停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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