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章 草原变成了牧场,羊毛衫卖疯了
那一团脏兮兮、泛着膻味的羊毛在李逍手里,就像是被捧着的传国玉玺。
阿茹娜裹着被子露出一双茫然的大眼睛,看着自家夫君那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夫君,这东西…真的那么值钱?”
“值钱?这叫软黄金!”
李逍深吸了一口气仿佛闻到的不是羊膻味,而是银票的墨香味。
“你们不懂这玩意的价值,比你们草原上所有的牛马加起来都要大!”
“老黄!把府里的染坊工匠都给我叫来!还有,去准备纯碱、皂角再弄几口大锅!”
…
三天后。
逍遥王府的后院里,晾衣杆上挂满了一件件刚刚洗净、烘干的奇怪衣物。
它们不再是原本那种灰扑扑、硬邦邦的样子而是变得洁白如雪,蓬松柔软在阳光下泛着温暖的光泽。
尤其是那股令人作呕的膻味,经过李逍“系统黑科技”配方的脱脂处理后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一股淡淡的皂角清香。
“来,穿上试试。”
李逍手里拿着一件淡粉色的羊绒衫,像个诱拐小红帽的大灰狼笑眯眯地递给阿茹娜。
这是用最顶级的羊绒织的轻薄,保暖。
阿茹娜将信将疑地套在身上。
下一秒。
她的眼睛猛地瞪圆了。
那种感觉,就像是被一团温暖的云朵紧紧包裹。
轻!
太轻了!
比她以前穿的那些几十斤重的皮袍子轻了无数倍但暖和程度却一点不差,甚至更透气更贴身。
“天哪…”
阿茹娜抚摸着袖口爱不释手,“这真的是羊毛做的?怎么会这么软?一点也不扎人!”
“这就叫——科技改变生活。”
李逍得意地弹了弹衣角,“这件衣服若是放在金陵城的铺子里你猜能卖多少钱?”
“一两银子?”阿茹娜试探着问。
“一两?”
李逍嗤笑一声伸出一个巴掌,正反翻了一下。
“五百两!”
“而且是有价无市!还得排队摇号!”
阿茹娜倒吸一口凉气手一抖,差点把衣服给撕了。
五百两?
在草原上,这能买几百头羊了!
“别这副表情,这还是友情价。”
李逍转身眼神里闪烁着奸商的光芒“走带你去个地方。让你看看,咱们大明的贵妇们是怎么为了这件衣服打破头的。”
…
金陵城,逍遥百货(李逍新开的商铺)。
今日的朱雀大街,被围得水泄不通。
因为逍遥王放出话来,搞出了一种御寒神器名为“羊绒衫”乃是天上织女用云彩织的穿上之后寒暑不侵青春永驻(广告夸张)。
店铺的大门刚一打开。
一群穿金戴银的贵妇、诰命夫人,就像是饿虎扑食一样冲了进去。
当她们摸到那柔软如水的羊绒衫,再对比一下自己身上沉重的狐裘貂皮。
疯狂了。
彻底疯狂了。
“我要那件红的!谁也别跟我抢!我出六百两!”
“六百两算个屁!我出八百两!我家老爷是户部侍郎,有的是钱!”
“李掌柜!还有吗?我全包了!给我家老祖宗、大姑姐、小姨子每人来一件!”
柜台后面老黄数银票数得手都在抽筋,嘴都笑歪了。
“别急!别急!都有!都有!”
“这是今年的新款‘草原恋歌’系列!穿上它,你就是金陵城最靓的那个仔…那个贵妇!”
二楼的雅座上。
李逍喝着茶,看着楼下那群魔乱舞的抢购场面淡定地吹了吹茶沫。
阿茹娜坐在他对面,整个人都傻了。
她看着那些被抢疯了的衣服,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
那些…真的是我们扔在地上踩的羊毛?
我们草原人,是不是傻?
“看到了吗?”
李逍放下茶杯指了指下面“这就是市场,这就是需求。”
“只要这种需求在你们草原上的羊就不再是羊,那是行走的银子。”
他站起身,目光投向北方眼神变得深邃而锐利。
“走吧,该去干正事了。”
“去哪?”
“去燕山工地。”
李逍嘴角勾起一抹冷笑“去给你的族人们,换个‘活法’。”
…
燕山脚下,铁路工地。
纳哈出正扛着一根枕木,累得哼哧带喘。
虽然有红烧肉吊着命,但这种重体力活干久了也确实要命。
就在这时。
一阵马蹄声传来。
李逍带着一队人马,浩浩荡荡地来了。
“都停下!停下!”
监工们敲响了铜锣。
几万名衣衫褴褛的俘虏停下手中的活计,茫然地看着这位掌握着他们生死的大明王爷。
“各位,辛苦了。”
李逍骑在马上笑眯眯地看着众人“本王看大家这段时间表现不错,路修得挺快特意来给大家发个福利。”
俘虏们眼睛一亮。
福利?
难道是加肉?还是发酒?
“从今天起这路,咱们先不修了。”
李逍语出惊人,“这活儿太累太苦不适合你们这些曾经的‘勇士’。”
纳哈出心里咯噔一下。
不修路了?
那是让我们干嘛?去填海?还是直接埋了?
“本王给你们找了个新工作。”
李逍手一挥,身后的侍卫们打开了一辆辆马车。
车上没有刀枪,没有刑具。
只有一把把明晃晃的…大剪刀。
“这是啥?”纳哈出懵了。
“剪刀。”
李逍从车上跳下来,拿起一把剪刀“以后你们不用搬木头不用砸石子。”
“你们的任务只有一个——放羊!”
“回草原去!把你们的牛羊都养得肥肥的!然后…”
李逍做了个“咔嚓”的手势。
“把羊毛给本王剪下来!”
“一斤羊毛,本王出一钱银子收购!现银结账!绝不拖欠!”
“而且只要你们肯养羊大明可以低价卖给你们粮食、茶叶、盐巴!甚至还可以帮你们盖暖棚,让羊群过冬不掉膘!”
全场死寂。
所有俘虏都张大了嘴巴,怀疑自己听错了。
放羊?
剪羊毛?
还给钱?
这特么不是做梦吧?
以前他们为了抢点铁锅、茶叶得骑着马跑几千里,还得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跟明军拼命。
现在只要在家门口剪剪羊毛,就能换来?
“王爷…此话当真?”
纳哈出颤巍巍地问道,“真…真给钱?”
“君无戏言!”
李逍把一把剪刀扔到纳哈出怀里,“不仅给钱本王还允许你们带家眷回去!”
“但是记住了!”
李逍的眼神突然变得凌厉,“谁要是敢拿着剪刀造反或者是把羊毛卖给别人…”
“那我的红衣大炮,可就不认人了!”
“不敢!绝对不敢!”
纳哈出抱紧了那把剪刀,眼泪哗哗地流。
造反?
造个屁的反!
有吃有喝,有钱赚谁特么闲得蛋疼去打仗?
以前打仗是为了抢东西活命,现在薅羊毛就能活得更好傻子才去拼命!
…
短短一个月。
这个消息就像是长了翅膀一样,传遍了整个漠北草原。
那些原本躲在深山老林里、准备跟大明打游击的残余部落,全都惊呆了。
“听说了吗?纳哈出那帮人发财了!”
“只要剪羊毛就能换粮食?换铁锅?”
“真的假的?明军不杀人?”
“杀个屁!现在明军见着羊比见着亲爹还亲!”
一个年迈的牧民,看着手里那把跟随了自己几十年的弯刀又看了看旁边那把崭新的大剪刀。
他沉默了许久。
最后。
他猛地把弯刀往地上一扔“当啷”一声,那是旧时代终结的声音。
他捡起剪刀,对着身后的儿子吼道:
“还愣着干什么?把刀扔了!”
“去!把羊赶回来!”
“咱们…剪羊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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