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9章 先捞人
3个多小时飞行,外加2个小时的网约车,直到晚上8点多,才进入开阳县地界。
本来金胜是想着通过手机直接租辆车的,但想了想还是没有执行。
现在还好,没有惊动任何人。
可一旦自己去找刘少波,则势必会进入治安的视线。
这也意味着.....未知风险或许会袭来。
固定一辆车,那就相当于竖起了一个靶子,还不如随机挑选,安全性会大很多。
最多等一会儿而已。
东湖酒店。
这是刘少波入住的地方。
灯火通明的前台登记处。
一男一女两个接待员正坐在椅子上刷手机,听到自动感应大门划开的声音后,仅仅只是抬头看了一眼,丝毫没有起身的打算。
等金胜拖着行李箱走近,女的才语气平静开口道:“住宿是吧!一个人吗?”
“对.....”
“有在携程、黄团APP上面下单吗?”
“没有.....”
这个回答一出,女的脸色好了不少,把手机收起,起身道:“那你看看要什么房型。”
“大床228、豪华大床268、套房308、豪华套房368。”
“关注酒店短视频账号,还能便宜20块。”
动动手指就能赚一顿饭钱,金胜当然不会拒绝了。
“那我现在关注,房型就要个豪华大床房吧!”
“没问题,住几天?”
“先付3天,续不续再说。”
“好的,麻烦把身份证给我。”
趁着对方登记的时候,金胜再次开口道:“小姐姐,我有个朋友也住在你们酒店的,可我今天来了之后打他电话却没人接。”
“不知道.....你这里方不方便帮我看看,他有没有退房。”
小姐姐手上动作不停,随口应道:“什么房号,叫什么?”
“510、刘少波。”
“额......”
名字一出,顿时让小姐姐愣了一下,抬头看向了金胜。
“这个客人是你朋友啊!”
“对,你认识他?”
小姐姐抱怨道:“怎么可能会不认识.....”
“他住的房间,今天中午就到期了。”
“不仅房间电话没人接,就连登记的手机号码也一直联系不上。”
“负责打扫的阿姨说....床单、被褥全都整整齐齐的,压根儿没动过,他那些行李什么的都在。”
“我们都纳闷.....这人是不是出了啥事呢?”
“经理说了,如果明天中午再看不到人,就准备报警了。”
金胜故作焦急道:“啊.....还有这事儿。”
“你们看过监控了没?”
“他是出去了,还是留在酒店当中。”
小姐姐不疑有它,随口回道:“当然看了....”
“前天上午9点左右,他穿着一身运动服出了酒店大门。”
“门口的保安老杨头还跟他聊了一句,说是去旁边公园逛逛,运动一下。”
“然后就再也没回来了。”
金胜脸色有些担忧道:“这肯定是出了什么事。”
“你们或许不清楚,刘哥他平时基本上不会关机的。”
“看来.....我明天得去一趟这边的治安所问问了。”
小姐姐继续忙活工作,没再开口接话。
倒是原本坐在右侧椅子上玩手机的男生,在听完两人的交谈后,立即起身道:“既然刘先生是你的朋友,那他这个事,要不然你先帮着处理一下呗!”
“主要这个行李吧!它属于客人的财物,我们酒店不能随便乱动的。”
“万一他回来后说是少了什么东西,那真是说不清楚哈.....”
“可如果就这么一直放着,房间不是白白占了嘛!”
“所以....你看是不是能帮忙先垫付一下,等之后联系上,再让他还给你好了。”
还真是个全心全意为酒店的好员工啊!
这小算盘珠子,都快崩金胜脸上了。
“既然你也认可我是刘少波的朋友,不如现在帮忙开下门,我去把他的东西全都收拾出来,带去我房间放着。”
“之后如果有任何事,全都由我来承担。”
“这样一来,你们酒店也不会为难了。”
“对不对?”
男接待员闻言有些悻悻道:“这怎么能一样。”
“虽然你是刘先生的朋友,可按照规定.....我还是不能开门让你进去把东西拿走。”
“帮忙付钱就不同了。”
金胜心里暗道:‘还算是懂点儿法’。
《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犯。
客人对行李的所有权,不因退房时间到达或联系不上而自动丧失。
另外,如果客人暂时失联,酒店应通过预留的电话、预订信息、紧急联系人等渠道,持续尝试联系,并给予24-48小时的合理时间。
若超过时间后依旧未联系上,且酒店急需收回房间,应打报警电话。
并在蜀黍见证下,对物品进行清点、拍照、录像、造册,妥善存放于安全场所。
否则,就会构成侵权。
一旦物品价值过高,还会涉及相应的‘刑事’罪名。
所以那些短剧、电视剧中演的,房东未经同意,擅自进入租客房间,把东西全都丢出去.......
结果主角回来后看到这一切,一边嘴上说着:‘怎么可以这样’,一边流泪的收拾好,默默拉着行李箱走人。
简直没眼看!!
要知道.....即使租客欠缴房租构成违约,房东也无权擅自进入房内,并处置租客的个人财产。
正确的处理方式,应先通过微信文字、或者书面形式,正式通知租客解除租赁合同,并给予合理的搬离期限。
如果对方既不给钱,还赖着不走,那你就报警。
能处理最好,如果不能,那就拿好‘回执’,直接向法院起诉。
要求腾房的同时,还能让对方赔偿所有维权支出和拖延的房租。
押金也不用退了。
金胜此时已经获取了想要的信息,懒得继续和服务员再掰扯了。
想了想道:“这样吧!”
“你们酒店房间这么多,总不可能全部都满员。”
“他那个先留着,我每天给你们100块,就当是保管费了,可以吗?”
男接待员闻言也是见好就收。
立即应道:“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就这么办吧!”
金胜再次扫码支付了300块。
女接待员这时把身份证和房卡递了过来道:“511,刚好在510的对面,祝您入住愉快。”
“谢谢......”
金胜抬手拿过东西,推着行李箱上了楼。
房间的装修很新,以蓝白色为基调,通过窗户,能直接看到前面的湖泊。
卫生间干湿分离,还带有浴缸。
才200多块钱一晚,确实物超所值。
这要是放在大魔都,没有上千块一晚下不来。
金胜放好行李箱,拿起手机拍了两张照片发给柳慧敏。
等对方开口问和主动报备,完全是两种概念。
果然,刚发过去没几秒钟,一个视频通话便弹了过来。
柳慧敏坐在客厅沙发上,怀里还抱着哈基米。
“刚到酒店啊!”
“对....”
“6点多下飞机,这都快9点了才到,离得这么远啊!”
“从市区到下面县城,接近100公里呐!”
“那你晚饭吃了没?”
“在飞机上随便对付了两口。”
一听金胜这么说,柳慧敏连忙关切道:“这怎么能行,国内短途的东西量少还难吃,你看看酒店有没有送餐服务,不然半夜肯定会饿的。”
“喵......”
哈基米也在一旁帮腔。
金胜笑着应道:“好,我等会儿看看.....”
“放心吧!饿不着的。”
听到这个回答,柳慧敏这才放心的点了点头。
“我看你发的照片,房间不错啊!”
“还行,算是本地最好的酒店之一了。”
“........”
继续聊了一会儿,两人这才挂断电话。
.........
一夜无话。
金胜今天起的比较早,8点出头便洗漱完毕出门了。
主要还是昨晚上没有吃宵夜,确实有点饿。
干脆起床品尝一下酒店的免费早餐了。
4楼中餐厅。
一到门口,便是浓浓的食物香气溢出。
出示了一下房卡后,金胜径直走了进去。
开放式厨房,几个炉子上,放着一个个黑色的砂锅,有厨师正在操作。
上头挂着一个铭牌。
本地特色美食,牛肉砂锅粉。
前面摆着各种小料,香菜、葱花,酸菜、酸萝卜.......
尤其是那红红的辣椒油、炸过的干辣椒,特别显眼。
金胜忍不住咽了下口水。
这不得来一碗尝尝咸淡啊!
“师傅,来一碗这个,加个煎蛋、多加牛肉。”
“好嘞.....”
5分钟后,一张餐桌上,金胜看着眼前热气腾腾的美食,也整了把‘规矩’。
拿出手机拍了个小视频发到平台上,这才拿起筷子开动。
紫兴治安所。
距离酒店只有几公里。
金胜出来后随手拦了一辆出租车。
等报上地址,司机师傅有些无奈的吐槽了一句。
可没办法,人都上来了。
6块钱的起步费,就是金胜最后扫码支付的钱。
门口接待处。
里面坐着一个30来岁的辅警。
“有事吗?”
“你好,我想问一下,刘少波是在你们治安所吗?”
“被抓的吗?”
“是的......”
“你是他什么人啊!”
“我是他的同事,也是他的律师,这是我的名片。”
看到金胜递过来的名片,对方抬手接下瞄了一眼。
“你先等一会儿,我问一下有没有这个人。”
“好的,麻烦你了。”
辅警也是警,该有的礼貌....得有。
金胜横跨一步,坐在了一张‘标配’的升降凳上,静静等着。
对方先在电脑上操作了一下,又拿出手机打了出去,说的本地方言。
不过金胜听懂了。
他是在向电话那头说明,有个自称是刘少波律师的人找了过来。
顺便还念了一下名片上的内容。
一分钟左右,他就挂断了电话。
“这位律师,负责的警官有事在忙,最少还要1个多小时才能过来。”
“你看.....要不你先回去,或者坐那边等一下。”
从辅警略微有些闪躲的目光中,金胜心里头瞬间就明白了。
战斗,从这一刻开始....正式打响了。
金胜脸上露出一个微笑。
“怎么称呼?”
“刘强。”
“刘哥,你刚才通话的那位警官又怎么称呼,什么职位?”
“郭镇海,是负责公园那一片的警长。”
金胜表情不变,语气平静道:“能不能麻烦刘哥帮我再打个电话过去,我来跟郭警官聊两句。”
“如果他实在没空,那我就不打扰了。”
刘强没有立即回答,而是紧紧盯着金胜看了一小会儿,这才拿出手机拨了出去。
等接通后,再次用方言说了两句,便打开扬声器,放到了前面。
金胜底下头道:“郭警官你好,我是刘少波的代理律师,我叫金胜。”
“你想说什么就快点,我这里还有事要忙。”
语调中充满了不耐烦。
“请问一下郭警官,刘少波目前处在一个什么状态下。”
“留置、强制传唤、临时保护性约束、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
郭镇海‘呲’笑一声道:“你以为你是谁,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我跟你讲......我们治安办案,还轮不到你一个律师来指手画脚。”
“要等你就等,不等随你便。”
“如果觉得不满,你可以向上级部门投诉我。”
这完全是在明着告诉你,老子上头有人,爱咋咋地.....
“呵.....”
金胜‘冷笑’一声道:“郭警官,刘少波从前天上午被你们带走,到今天为止,时间马上接近2天。”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强制传唤的询问查证时间,一般不超过8小时。”
“可能适用行政拘留的案件,最长延至24小时,并禁止以连续传唤,变相拘禁。”
“再根据《警察法》第九条中对于‘留置’的规定,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治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48小时。”
“指手画脚不敢说......但如果你身为执法者,却知法犯法,我一定会向上级部门进行投诉、反映。”
“县局侯大队长、唐大局长能保你,市局呢?省厅呢?”
“我就不信....当一个律师要跟你死磕到底的时候,你会一点影响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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