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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7章


陈凌引著李莲杰及其助理刚踏入堂屋,还未落座,便听院外传来一阵低沉而威猛的虎啸。

    李莲杰下意识一颤,助理更是脸色发白,紧张地望向门口。

    陈凌却笑道:「无妨,是我家那两只老虎回来了,它们通人性,不伤人。」

    话音未落,阿福和阿寿硕大的身影已出现在院门口。

    阳光下,两只猛兽步伐从容,皮毛流淌著绸缎般的光泽,额间「王」字纹不怒自威。

    更令人瞠目的是,阿福口中竟叼著一只肥硕的灰野兔,阿寿则拖著一只仍在抽搐的野鸡。

    「嗷呜——」

    阿福低吼一声,将兔子轻放在屋檐下阴凉处,然后用硕大的头颅亲昵地蹭了蹭陈凌的腿。

    阿寿也放下野鸡,喉咙里发出满足的「呼噜」声,琥珀色的眼睛好奇地打量著两位陌生来客。

    李莲杰虽是功夫巨星,见过大场面,此刻也不禁呼吸一窒,下意识地后退半步。

    那助理更是腿软,几乎要躲到陈凌身后。

    眼前这一幕冲击力太强:两只体长近两米、壮硕如牛的猛虎,在陈凌面前竟温顺得像两只大猫!

    「这……这就是许老板说的那两只老虎,阿福阿寿?」李莲杰努力保持镇定,声音却仍带一丝微颤。

    他拍戏时接触过驯养的老虎,但那些猛兽眼神中总带著被约束的野性,远不如眼前这两只来得灵动自然,尤其是它们看陈凌的眼神,竟透著孺慕与亲昵。

    「是啊,它们一早进山自己打食去了。」

    陈凌弯腰揉了揉阿福的耳朵,又拍拍阿寿的下巴:「猎物是带给我的?好家伙,这兔子挺肥。」

    阿福用鼻子拱了拱陈凌的手,仿佛在邀功。

    陈凌笑著对王素素喊:「素素,拿点盐水来,给它们解解渴。」

    王素素应声端出半盆温盐水,放在屋檐下。

    阿福阿寿低头舔舐,姿态悠闲。

    就在这时,天空突然一暗!

    一道巨大的黑影如利箭般俯冲而下,带起凌厉风声。

    李莲杰只觉头顶生风,惊得抬头,只见一只翼展接近两米、神骏非凡的苍鹰正收翅落在院墙墙头。

    锐利的钩喙在阳光下泛著冷光,正是二秃子。

    更让人吃惊的是,二秃子爪下还抓著一只不断扑腾的野鸽子。

    它歪头看了看陈凌,发出一声短促的啼鸣,然后利爪一松,将鸽子丢在两只老虎脚边。

    接著,它用喙啄了啄羽毛,姿态高傲,仿佛在说:「喏,这是本鹰赏你们的。」

    其实二秃子投喂两只老虎的这个表现也很容易理解的。

    就好像是班上来了一个大个子新同学。

    总会觉得好奇。

    想上前搭个话,调戏调戏。

    「二秃子,你也来凑热闹?」

    陈凌笑骂一句,捡起鸽子看了看:「还行,没摔烂,晚上炖汤。」

    二秃子昂首挺胸,睥睨四方。

    它的两个跟班。

    两只体型稍小的苍鹰则落在更高的树枝上,警惕地巡视四周。

    李莲杰彻底看呆了。

    猛虎献猎,巨鹰投食……

    这场景,他只在老话本的故事里听过。

    眼前这青年,竟真能驱使猛禽猛兽如臂使指?这已超出驯兽范畴,近乎传说中的「御兽」了!

    他想起中东那些王室驯养猎隼、豹子的传闻。

    但那些最多是关在笼子里炫耀,哪像陈凌这般,与猛兽猛禽如此亲密无间、宛若家人?

    助理更是嘴巴张得能塞进鸡蛋,喃喃道:「杰哥,这陈先生……怕是山里的神仙吧?」

    陈凌将鸽子交给王素素,转身见李莲杰二人目瞪口呆的样子,不由失笑:

    「山里长大的野东西,野性未褪,让李先生见笑了,它们就是跟我亲近些,没别的。」

    「陈先生过谦了……」

    李莲杰深吸一口气,努力平复心绪,眼中已带上几分敬畏:「这等本事,闻所未闻!难怪许老板说您是奇人!」

    「什么奇人不奇人的,就是机缘巧合养的。」

    陈凌摆摆手,引他们进屋:「咱们还是先看伤要紧。」

    屋内,王素素已麻利地沏好了两杯清茶。

    茶香袅袅,稍稍冲淡了方才院外带来的血腥与野性气息。

    高秀兰则抱著好奇张望的康康乐乐,和王存业一起避到了里屋,将空间留给了他们。

    「李先生,一路辛苦,先喝口茶,喘口气。」陈凌示意二人坐下,自己则拉过一张凳子,坐在李莲杰对面,目光平静地落在他微跛的左腿上。

    李莲杰道了声谢,摘下鸭舌帽,露出略显疲惫但眼神依旧锐利的面容。

    他依言坐下,助理小心地将他的左腿抬起,搁在另一张铺了软垫的方凳上。

    即使隔著宽松的运动裤,也能看出左膝部位不自然的肿胀。

    「陈先生,实不相瞒……」  

    李莲杰开门见山,语气带著久病之人的无奈与一丝希冀。

    「我这膝盖是老伤了,当年拍戏留下的根子。

    前两个月拍一场雨戏,感染了,在港岛看了好几家医院,抗生素用了不少,每次感觉好点,一停就容易反复。

    伤口总是不收口,里面有时胀痛得利害,像有根绳子绞著,走路都成问题。」

    助理在一旁补充道:「医生说是慢性骨髓炎合并软组织顽固性溃疡,因为早年受伤就有碎骨残留,这次感染深入,形成了死腔,血液循环差,药物很难彻底作用到位。

    西医建议再次手术清创,但成功率……也不敢保证,而且恢复期很长,杰哥的档期……」

    陈凌点点头,表示理解。

    他并未急著号脉或是检查伤口,只是问道:「伤口现在感觉怎么样?是灼痛、胀痛还是刺痛?脓液多吗?什么颜色?」

    「主要是胀痛,尤其到下午晚上,胀得好像要裂开。」

    李莲杰仔细描述:「脓液不算特别多,黄白色的,有时带点血丝,味道……不太好闻。」

    「嗯,湿毒内蕴,瘀阻经络。」

    陈凌用中医术语简单概括了一句,然后道:「李先生,不介意的话,我需要看看伤口具体情况。」

    「当然。」李莲杰示意助理帮忙。

    助理熟练地挽起他的裤腿,解开层层包裹的敷料。

    当最后一块纱布被揭开时,一股淡淡的腐臭味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只见李莲杰的左膝肿胀得像发面馒头,皮肤绷得发亮,颜色暗红带紫。

    膝盖外侧有一处约鸡蛋大小的溃疡面,边缘不规则,中心凹陷,里面可见黄白色的脓苔和少许渗液,周围的肉芽组织颜色暗淡,毫无生机。

    整个伤口看上去的确令人揪心。

    陈凌凑近仔细查看,甚至轻轻按压了一下伤口周围的皮肤,感受其硬度和温度。

    李莲杰忍不住吸了口凉气。

    「伤口很深,确实有死腔,里面还有坏死组织没有完全液化排出。」

    陈凌直起身,语气平稳。

    「常规换药,药力很难达到深处,而且容易破坏新生的肉芽。

    西医的手术清创是个办法,但创伤大,而且就像刮苹果烂疤,容易伤及好肉,恢复起来也慢。」

    李莲杰叹了口气:「陈先生,不瞒你说,我来之前其实也犹豫过,其实这事不是我自己要求来的,是家里长辈听说李教授那边的事,给我介绍的。

    李教授说您的方法很特殊,但我实在想不到别的办法了,只要能治好,什么方法我都愿意试。」

    陈凌闻言:「李教授应该跟你说过的,我的办法,用的就是『蛆虫疗法』,他儿子烧伤烫伤,就是用的这个法子。」

    「我知道……」

    李莲杰点了点头,但脸色还是白了白。

    作为一个功夫明星,他受过无数次伤,缝针、打石膏、做手术都不在话下下。

    但想到要让蛆虫在自己的伤口上爬动啃食……

    他还是有些浑身汗毛炸起,胃里一阵翻腾。

    「陈先生,这……你既然能治好我那个堂弟的烫伤,还有没有别的办法?」他艰难地问。

    「对于你这种情况,蛆虫疗法是比常规清创手术更有效的。」

    陈凌认真地看著他,更细心的解释了一遍:

    「手术清创是用器械刮除坏死组织,难免会伤到周围健康的肉芽。

    而蛆虫的『清创』是生物性的,它们能精准地分辨死活组织,只吃坏死的部分。

    更重要的是,它们能钻进那些手术器械难以到达的窦道深处。」

    这些话,都是他在各大医书上查过资料,准备写进论文里的专业术语。

    他顿了顿:「我知道这听起来很难接受,你可以考虑一下,如果实在不愿意,我也可以用传统方法给你处理,但效果我不敢保证。」

    李莲杰沉默了很久。

    他看著自己溃烂的膝盖,想起这些年来每逢阴雨天就钻心的疼痛。

    想起因为腿伤不得不推掉的那些戏约,想起医生那句「可能要截肢」的潜台词……

    「大概需要多少蛆虫?」他忽然问。

    「一小撮,大约三四十只。」

    陈凌比划了一下:「治疗时间大概三到四天,每天更换一次,之后伤口会变得干净红润,再配合生肌膏,愈合速度会快很多。」

    「会不会很疼?」

    「刚开始可能会有轻微的刺痒感,但不会比你现在伤口的胀痛更难受,蛆虫分泌的酶类物质实际上有轻微的麻醉效果。」

    李莲杰倒吸一口气,又沉默了一会儿。

    几秒钟后,他抬头苦笑道:「来都来了,我治。」

    「我也没有更好的选择了。」

    陈凌点点头:「那请稍等,我去准备一下。」

    他走进后屋,从洞天之中取出昨晚用干净湿树叶包裹好的蛆虫包。

    打开一看,里面几十条蛆虫白白胖胖,在树叶上缓缓蠕动,活性十足。

    这些蛆虫在洞天灵药残渣中培育而成,本身几乎无菌,且活力远比普通蛆虫旺盛。  

    陈凌用竹镊子小心地夹起几条,放入一个消过毒的白瓷小碗中。

    准备工作就绪,他端著瓷碗回到堂屋:「李先生,咱们去后面木楼的厢房吧。」

    后边的厢房已经被王素素收拾得干干净净。

    窗户敞开通风,一张铺著干净白布的单人床摆在中央,旁边的小桌上整齐摆放著纱布、棉花、烧酒、药粉和几样简单的器械。

    李莲杰在助理的搀扶下躺到床上,左腿伸直。

    虽然表面镇定,但当他看到陈凌手中那个白瓷碗里蠕动的东西时,眼角还是忍不住抽搐了一下。

    任谁看到这些白白胖胖的虫子,心里都会发毛。

    「李先生,放松……」

    陈凌敏锐地察觉到了他的紧张。

    「治疗过程不会很痛,蛆虫只会啃食坏死组织,健康组织它们不碰,所以您最多只会感到一些轻微的瘙痒和蠕动感。」

    「如果实在不舒服,随时告诉我。」

    李莲杰深吸一口气,闭上眼睛:「陈先生,您开始吧,我能忍。」

    陈凌不再多言。

    他先用烧酒浸泡过的棉花将伤口周围仔细消毒,然后用一把小巧的手术剪,小心翼翼地拆除了伤口上那些已经发黑、与皮肉粘连的缝线。

    缝线一拆,伤口顿时微微张开,更多的浑浊渗液涌了出来,那股腥臭味更明显了。

    陈凌用消毒纱布轻轻按压伤口周围,挤出一些深部的脓液,直到渗出的液体变得清亮些。

    接著,他用竹镊子从瓷碗中夹起一条蛆虫,轻轻放在伤口边缘。

    那蛆虫一接触到伤口,似乎立刻感应到了「食物」的存在,开始缓缓向伤口深处蠕动。

    一条,两条,三条……陈凌陆续在伤口不同位置放置了十几条蛆虫。

    李莲杰起初浑身紧绷,但很快,他惊讶地睁开了眼睛。

    「咦???」

    「陈先生,这……真的不疼!」

    他语气里带著难以置信:「反而……反而有种轻松感!」

    陈凌一边观察著蛆虫的活动情况,一边解释:「因为它们在吃掉那些压迫神经的坏死组织和脓液,压力减轻了,自然就不胀痛了,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痒,有点痒。」

    李莲杰仔细体会著:「但不是那种难受的痒,是……像是伤口里面有东西在轻轻爬动。

    而且之前那种憋胀的刺痛感,真的在减轻!」

    他说著,脸上露出了这么久以来第一个真正放松的表情。

    助理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

    他跟随李莲杰跑遍了港岛的医院,每次清创换药,李莲杰都疼得冷汗直流。

    可眼前这看似骇人的方法,竟然让杰哥说不疼?

    陈凌用一块透气的无菌纱布轻轻覆盖在伤口上,防止蛆虫爬出:「让它们工作两到三个小时,这段时间尽量别动这条腿,可以闭眼休息一会儿,我会定时来查看情况。」

    李莲杰点点头,整个人都松弛下来。

    那种困扰了他许久、无时无刻不在的胀痛,正在以清晰可感的速度消退。

    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微微的麻痒和轻松感。

    这种对比实在太强烈了。

    「陈先生,谢谢您。」

    他由衷地说,眼眶竟有些发热。

    这段时间,他被这伤口折磨得几乎绝望,而此刻,他真切地看到了希望。(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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